拒绝回应“转捐”给善心蒙上阴影

2013-07-17 18:06: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
    作者:赵丽
    山东聊城15岁少年闫森去世后捐献器官救5人,其生前学校聊城市文轩中学为其贫困的家庭募捐31万余元,在给了家属6万元后,学校将剩下的25万余元转捐当地慈善总会。这种局面让闫森家属非常无奈。而16日记者联系文轩中学,学校拒绝回应。(本报今日A04版)
  文轩中学师生捐款的目的,是为闫森的姐姐闫淑清提供治病费用,帮助这个家庭走出困境。现在,闫淑清治疗仍未结束,学校却将善款转捐,这让人很难理解,而其拒绝与闫森家属沟通,拒绝对公众回应的态度,尤其值得商榷。    有一点毋庸置疑,文轩中学师生捐款最重要的原因,是“告慰死者,温暖生者”。这一点,在书面文件中也有体现。文轩中学3月20日发出的《爱心捐助倡议书》,明确提及捐款的目的是向这个家庭伸出援手。3月26日,学校和闫森父亲签订的《捐款协议书》,也有“所捐款项用于闫森同学患尿毒症姐姐闫淑清的医院治疗费用“的规定。
  在此前提下,如果要变更捐款用途,那必须有个条件——闫家没有资格继续使用这笔捐款。当下闫淑清虽然换肾出院,但复查和后续治疗并未结束;闫森父亲也表示,家庭经济条件难以为继,女儿看病亟需用钱,他拉不下脸来讨要这笔捐款。按说,在这种情势下,学校要改变善款用途,必须得拿出理由和证据来(如闫父说法不实,闫家已没有后顾之忧,实际上不需要这笔捐款)。但这一点我们并未看到,学校转捐行为难以服人。
  另外,学校是捐款的发起者、组织者,但并非捐款者,是否变更或者终止捐款合同,需要由实际的捐款人——师生及家长来决定。学校向闫森家属出具的转捐告知书虽然附有“35个家长委员会代表和师生代表”的签字,但还有许多的捐款人对此并不知情。学校是否有转捐的资格,这本身就要打个问号。    
  观察整个事件,也可能有这样的情况:之前媒体曝光过某些“因捐致富”的案例,文轩中学可能有此种担心,该校办公室负责人就曾强调,“这笔捐款是用来救命、救急,但不救穷”。不过,考虑到闫家的现实情况,“救急”和“救穷”很难完全区分开。另外,即使这笔捐款只能用来“救命”、“救急”,那学校也应和闫森家属沟通好,并采取合理的方式。现在学校自己做主把善款转捐出去,虽然和慈善总会约定“如果闫森家人需要这笔捐款,可以向慈善总会提出申请”,但这一做法仍会对闫森家人的尊严造成伤害。   
  闫森捐献器官的做法是伟大的,文轩中学师生捐款的行为也是向善之举,但“转捐”给此前的美好蒙上了阴影。现在文轩中学坚持“有些问题不必向外界公布”,这种态度尤其不可取。如果有内情、有苦衷,不妨讲清楚;如果自觉理亏,一味不作声也只会一错再错。不积极地寻求解决方法,只是一味僵持,无以告慰逝者,也让公众心寒。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韦国骞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