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不能一种模式贯始终

2016-01-12 15:15:00来源:大众网作者:刘勇
 山东阳谷  刘勇

  随着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党员干部的工作纪律要求也愈发严格,一些党员因工作时间“不务正业”而屡屡“上榜”。但近日,一位朋友却和笔者倒起了苦水:“像我这专门研究摄影的,是不是上班时间也不允许摆弄照相机啊?现在吓得我们连工作QQ都不敢上了。”

  这位朋友是文化部门的一位摄影专家,国家级签约摄影师,拍摄的宣传当地的作品曾获得国家级大奖。应该说,摄影是他的专业,更是他的工作。再从严格意义上讲,如果他不摆弄照相机,不研究拍摄的照片就属于“不务正业”。但就在他很“务正业”的时候,被当地执纪监督部门查处,被“扣”上了“在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帽子。

  尽管这是个案,但某些地区在执纪监督问责的时候也的确存在着不符合基层和部门实际的做法。前段时间看了一篇通报,一位学校老师因在工作时间听音乐被问责,后来网上曝出她是学校的音乐老师,网上伸冤声不断,在当地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以至于在上班时间不敢开电脑、不敢用工作QQ、不敢看手机客户端。更有甚者,一些单位还武断地采取了“断网”措施,并美其名曰“杜绝违纪机会”。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仅要在思想上认识、责任上担当,更要在方法措施上紧跟要求。监督执纪不能想当然,不能你认为怎么样就应该怎么样;不能一个部门应该如何,就任性地认为其它单位也应该如何!作为执纪者应该牢记“两项法规”的规定,要烂熟于心、了然于胸,同时还要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监督执纪的原则和方法。开展工作前,要对被监督单位的性质和工作内容进行调研和了解,不能采取千篇一律的监督模式,更不能一种模式贯穿始终。比如,在文化馆等部门就可以在工作时间适当地写字、绘画等,这是他们的工作,但作为国地税等部门就不允许。就一个部门来讲,也存在着不同的岗位,也应该因“岗”而异,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才能使执纪起到应有的正向激励作用,赢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支持。否则,就会被采取类似“断网”一样的应对之策,不但耽误了工作,还堂而皇之地为“不作为”穿上了貌似合法的外衣,埋下了推脱责任的伏笔。

  《孙子·谋攻篇》中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其实监督执纪问责也是如此,我们只有在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才能真正实现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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