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口腹之欲”不是小事

2016-04-20 11:36:00来源:大众网作者:王善涛
 王善涛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洪永林因受贿罪被二审裁定死刑时,居然遗憾地说:“我什么东西都吃过了,可惜‘路易十三’这种酒还没有喝过,今后也喝不到了。”(廉政瞭望4月7日)

  “遗憾”的背后,是难以掌控的欲望在作祟。与没喝过“路易十三”的洪永林相比,长期饮用从韩国空运的牛奶的山西国信投资集团原董事长上官永清似乎“幸运”了许多,欲望满足而不留“遗憾”,但不管是“幸运的”上官永清,还是“不幸的”洪永林,最终都毫无悬念的站在了道德与法纪的审判席上,这看似寻常的“口腹之欲”却正是让人们对其二者同时提及的原因所在。

  七情六欲乃人之常情,但离不开一个“度”字,只有把欲望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才能保持住自己的本心,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更是如此。在当前物欲横流的背景下,党员干部因岗位职责所赋予的权力而容易成为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糖衣炮弹”轰击的对象,内心深处的各类欲望极易被勾起,一旦失去了掌控,那么必然使自己成为他人的“围猎”。然而在相当一部分人眼里,更多的是把党员干部的欲望理解为“贪欲”,理所当然的认为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才是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重点,忽视了从小的方面对党员干部的约束。也正如现实中,人们往往对中央打到的“大老虎”拍手称快,却很少主动去想“大老虎”并不是凭空出现的,也是从“小苍蝇”演变而来的,没有从根本上树立“打老虎”不如“无老虎”的意识。

  党员干部的“口腹之欲”不是小事,而且隐蔽性较强,如果不加以严格管控,极容易在他人“投其所好”之后,成为有目的拉拢,甚至搞权钱交易的“障眼法”。古时公仪休嗜鱼而拒鱼,正是因为其看破了这一点,从控制自己的“口腹之欲”做起,管住自己的小节,恪守廉洁从政之道,最终名传千古。当官要学公仪休,学会算好“长远账”, 越是在自己的喜好面前,越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一时之乐,不慕一时之名,把廉洁奉公当成追求“幸福”的不二法宝,让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成为稳步前行的指路明灯。

初审编辑:臧海平

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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