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梁彦光“两治相州”谈起

2016-05-19 09:20:00来源:大众网作者:罗殿宏
 罗殿宏

  梁彦光(生卒年不详),字修芝,安定郡乌氏县(今甘肃省泾川县)人。《隋书·梁彦光传》称其“内怀直道,至诚待物,故得所居而化,所去见思。”其实,梁彦光的仕途并非一帆风顺,也曾遭遇过重大挫折,但是梁彦光能够及时改正自身过错,克己奉公、勤政为民,历经宦海沉浮、最终东山再起,在隋代政坛留下了一段难得的佳话,《资治通鉴·陈纪九》记载了其“两治相州”的故事,从中可见一斑。

  史载梁彦光任岐州(今陕西省凤翔县)刺史期间,“有惠政”,深得百姓拥戴。开皇二年(公元582年),隋文帝巡幸岐州,对梁彦光的才干大加褒奖,颁发诏书赞其“操履平直,识用凝远,布政岐下,威惠在人,廉慎之誉,闻于天下。”(《隋书·梁彦光传》)并“赐束帛及御伞,以厉天下之吏”(《资治通鉴·陈纪九》)后来,梁彦光从岐州调到相州(今河南省安阳市)担任刺史,由于其对相州社会风俗和人口结构了解不深入,没有考虑到这两个地方的差异和区别,就机械地照搬了其在岐州的治理模式和管理办法。“及居相,部如岐州法”。岐州民风质朴纯厚,梁彦光无为而治、业绩显著,百姓安居乐业、生活富足,每年岐州上报给朝廷的户口、垦田和赋税均能连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岐俗质厚,彦光以静镇之,奏课连为天下最”。而相州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其治所邺城自北齐灭亡以来,衣冠士大夫多迁入关中居住,而手工业者、商人、乐户大都迁居邺城,社会结构复杂、民风险诈刻薄,人们热衷于造谣生事、诉讼纷争不断。“人多变诈”,他们还编了顺口溜,讥讽梁彦光为“戴帽饧”,意思是指梁彦光戴着官帽人模人样,但却像饴糖一样软弱无力,不具备治理州郡、教化民众的才能,梁彦光的社会声誉一落千丈,隋文帝听说此事后,就革除了梁彦光的官职。

  一年后,隋文帝重新起用梁彦光,拟任其为赵州(今河北赵县)刺史,而梁彦光却上书隋文帝申请再到相州担任刺史,“臣自分废黜,无复衣冠之望,不谓天恩复垂收采,请复为相州 ,改弦易调,庶有以变其风俗”(《隋书·梁彦光传》),颇有些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的架势,后“帝许之”。梁彦光复任相州刺史的消息迅速传开,相州的豪强猾吏听说后,都纷纷嗤笑他,认为这个“戴帽饧”不会有什么新的作为,只是增加笑料而已。梁彦光到任后,一改过去软弱无力、束手无策之态,重整旗鼓,大刀阔斧地实施新政。锄奸惩恶,手腕强硬;审案断讼,料事如神;豪强猾吏不敢再嚣张跋扈、惹是生非,相州境内社会秩序大为好转。梁彦光还注意教化当地民众,招用一些名师大儒,在各地建立乡学,亲自主持考试,“褒勤黜怠”;对于被州郡荐举的秀才,梁彦光亲自在邺城郊外设宴为他们送行,并资送路费。“于是风化大变,吏民感悦,无复讼者”(《资治通鉴·陈纪九》)

  梁彦光处于官场谷底时不自馁、不颓废,积极作为、逆势奋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又重新获得了老百姓的拥戴,难能可贵,树立了一个官员“能上能下”的历史样本,这在数千年的封建官僚群体中实属罕见。而同时期的一个名叫卢贲的官员则与梁彦光形成了强烈反差,从史料的记载来看,可谓是天壤之别。

  卢贲(生卒年不详),字子徵,涿郡范阳(今河北省涿州市)人。史载开皇十四年(公元594年),卢贲时任齐州(今山东济南市)刺史,因其赈灾不力,“坐民饥闭民粜”,饥荒之年却关闭义仓不让粜粮给老百姓,被朝廷罢免官职。后来,隋文帝“复欲授以一州”,这一情形与梁彦光所遇到的境地颇为相似。但是面对朝廷的重新起用,卢贲的所作所为则与梁彦光的积极向上、踌躇满志明显不同,卢贲的表现是“对诏失旨,又有怨言”,牢骚满腹、情绪低落、意志消沉,“帝大怒,遂不用”。皇太子杨勇为其求情,隋文帝回复说象卢贲这类人,永远不会有满足欲望的时候,任用他们则骄横不法,弃置他们则怨天尤人,完全不能取信于人。“如贲之例,皆不满志,任之则不逊,置之则怨望,自为难信”,于是“贲遂废,卒于家”《资治通鉴·隋纪二》。

  在中国宗法制度盛行的话语体系中,官员擢升是件光宗耀祖、荣耀门庭的盛事,“芝麻开花节节高成为所有官员的职场祈福用语,因而“只能上不能下”就成为官僚群体中根深蒂固的价值内核。“下来”就意味着失败,意味着屈辱,意味着被权力核心所遗忘,意味着被当局的政权体系所边缘化。位置越高、权力越大的官员,“下来”后的失落感和挫败感就越强烈,这是常人难以体会和理解的。《墨子·尚贤》曾大力提倡官员“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荀子·王制》也主张“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但在我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均未能实现这一乌托邦式的政治构想。

  1962年1月30日,毛泽东同志在“七千人大会”上谈到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时就曾指出:“一个人为什么只能上升不能下降呢?为什么只能做这个地方的工作而不能调到别个地方去呢?”。实践证明,如何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政治困局,已成为我党进一步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从严治党的严峻课题。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

初审编辑:臧海平

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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