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最后一公里”没有终点站

2016-08-16 16:29:00来源:大众网作者:李进贤

李进贤

  近日,随着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类似证明“我妈是我妈”的争议终于“尘埃落定”,有了明确的说法,以后诸如拿了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跑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怪事”不会出现了。

  但是,在涉及群众“求医问药、扶贫帮困、衣食住行”等根本利益和“自己的地怎么浇、门前的路怎么修、自家的粮食以及水果、鸡蛋、猪肉能不能卖个好价钱”等实际问题时,如何更有效规范“出证明”与“要证明”、最终实现“最后一公里”的“打通”还要“好走”问题,尚有后续工作要做。比如说,“出证明”的单位要强化源头治理,有效规范作为,切实做到“不该出的证明坚决不出具”;“要证明”的部门要遵循制度约束,坚持照章办事,真正做到“不该要的证明坚决不能要”。只有科学把握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把牢“出”与“要”的“路口”,该出的“证明”才有价值和作用,该要的“证明”才有利于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

  其实,“证明”一类怪事,多来自廉洁高效和务实为民的扭曲和变异。说到底,还是思想观念出了问题,没有把不谋私利、真心实意为民排忧解难作为服务与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际上,脱离廉洁奉公这条主线,服务与管理很容易“越俎代庖”,落入“制度陷阱”,导致“吃、拿、卡、要”等不良衍生问题发生。因此,无论“出证明”,还是“要证明”,如果不能以廉洁奉公、务实高效作为丈量群众满意度的标尺,“最后一公里”的路注定不好走。

  要千方百计提速增效。尤其对群众急办事项,要打破常规,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主动检视工作效能、审批时限、服务质量等关键部位,看一看哪个方面有差距,卡在哪个环节、慢在哪个部门、哪个岗位哪个人,查一查症结是什么,是因为主观不重视还是业务不熟练,是相互推诿扯皮还是其他因素造成的,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做到用最短的时间为群众办好需要办理的事项。

  要想方设法化繁为简。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办事麻烦,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努力变“多次告知”为“一次讲清”。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群众需要履行的手续、提报的材料、提供的证件等,要做到提前告知、一次性讲明白,避免让群众反复申报、多次跑腿。同时要努力变“坐等办理”为“登门服务”,对能够登门办理的事项,要主动登门办理,减少群众的麻烦和负担。

  要设身处地周到热情。管理是手段,服务是理念。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有些事情按照规定行不通,但不能简单地告诉“此路不通”、一堵了之,而应该想方设法告诉“此路不通哪路通”,避免以管理者单方意志为主的简单、机械甚至粗暴的管理作风,切实用亲民之心管出满意之果,用周到热情管出深厚感情。

  事实证明,在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上,只有秉持“廉洁奉公、务实高效”理念,科学把握和妥善解决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和问题,实现两者科学统筹、良性互动、协同发力,制度执行中的“中梗阻”才能迎刃而解,“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

初审编辑:牛乐耕

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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