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杰
“党纪处分人数连年上升,既是落实运用‘四种形态’的一个结果,也表明了正风肃纪的力度从未减弱,而且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精神要求落到实处。当前反腐败依然保持着高强度,查处违纪行为的力度越来越大,有力地回应了国内外一部分人对反腐败可持续性的质疑。反腐败永远在路上,而不是短暂的一阵风。”(10月26日,澎湃新闻网《党纪处分人数连年上升,专家:高强度反腐绝非短暂一阵风》)
在为“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挑指点赞的同时,也有着如下思考:为什么在当前打虎拍蝇、倡廉肃贪的强力高压态势下,受党纪处分的人数还在“连年上升”?对此,该怎么看?
个中原因,或可作如下分析:
其一,减存量所致——原本就该查处、审理的案件重新再查、再审。一些地方纪委囿于方方面面的原因,为各种不利因素所困扰所羁绊,致使一些原本就该初核、立案、移送、审理的案件,没有严格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及《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等时限要求而办理,致使出现违纪人员“不降反升”的“虚高”与“虚增长”,造成人们“越反越腐”的错误思想认识。须指出与说明的是,这部分受处分人员应占相当大的比例。当前,日益廉洁的政治生态环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程度,足可说明这一点。
其二,遏增量所致——违纪人员依旧不收敛、不知止、不收手。这部分人员,尽管存在,当为少数。至于为什么存在,首先是个人的思想认识尚未提高,尚未严格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尚未对《党章》真正遵循,尚未对党规党纪真正心存敬畏,尚需自我学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其次,党委(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依旧没有充分发挥好,缺乏必要的思想引导、教育、监督与管理;第三,纪检机关(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仍有不尽人意处,仍待提高、加强。
其三,“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尚未充分认识、把握与运用好。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在于避免党内同志在违纪以及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抓早、抓小、抓细,更可有效避免或遏制“党纪处分人数连年上升”现象的发生。而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各地党委(组)尚未充分认识到“第一种形态”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实践中,尚未充分把握与运用好,以致各级纪检机关,在初核立案审查后,必须依据违纪事实,依纪依规,按照“后三种”形态,从严查处。
因此,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力度从未减弱,而且将越往后执纪越严”,但是,惩戒绝不是最终目的,可以说,没有哪一级纪检机关希望党内同志犯错误、出问题、挨处分,党内党外齐努力,努力营造起党风清明、政风清廉、社风民风清朗、风清气正、人心舒畅的良好氛围,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顺利实现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才是一切反腐肃贪、从严执纪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