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黑状”,为担当者担当

2016-11-24 11:04:00来源:大众网作者:柏建全
 作者:柏建全
  敢于担当干事、勇于改革创新的党员干部被告“黑状”、泼“污水”怎么办?日前,山东济南市出台《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办法(试行)》,为其去“污”净身,还其清白;让其放下“包袱”,轻装前行。“清障除碍”之举深受基层党员干部欢迎。
  古人曰:事最不可轻忽,虽至微至易者,皆当以慎重处之。《办法》明确了诬告陷害的5种情形,违犯者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既彰显了党组织为勇于担当者担当的决心,也为勇于担当者创造了一个清心、清正、清廉、清明的好环境。
  大凡写“黑状”、泼“污水”者,不外乎因社会改革中个人利益受损,干部体制改革中仕途“受阻”等,而把“无名火”撒到勇于创新改革的“铁榔头”身上。尽管俗语说,干屎抹不到人身上。但现实生活中,投向纪检监察机关的那些无中生有的“黑状”,不但让工作中公正公平、干事雷厉风行者心生怨气、影响情绪,也给纪律审查工作增加徒劳的工作量。 
  惩戒诬告陷害他人者,绝不让其阴谋得逞,既是民众的真心期盼,也是正义的有力回应。“黑状”漫天飞、“污水”遍地流,则“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恶人告状的风气形成,劣币驱逐良币必站上风。政治生态遭到破坏,损伤的是能干事、会干事、敢干事干部的进取心,贻误的是深水区中改革的步伐、新常态下经济的发展,腐蚀的是刚刚筑起的党内制度法规的长堤。
  “正气存内,邪不可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要求,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拿起惩治这一利器。正气得以弘扬,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使流汗者不流泪、辛苦者不心酸。以鲜明的事实告诫世人:谁诬告他人,谁就要付出沉重代价!
  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必须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鲜明指出,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因此,让受惩戒者得到震慑,给企图泼“污水”者以警戒,祛除掺杂一切个人私利的污泥浊水。政治生态好起来,新长征路上无论有再高的“雪山”,再远的“草地”,我们都能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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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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