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担当,何谈忠诚

2016-12-28 16:32:00来源:大众网作者:何艳

作者:何艳

  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明确提出“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要求。细细体会,这12个字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安身立命之所在。

  作为我们党教育培养起来的干部,对党忠诚是基本的政治要求。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特别要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定力,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要对人民忠诚。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党人最大的爱就是爱人民,最大的追求就是实现人民幸福。再次,要对事业忠诚。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我们的职责就是是为党工作,对党的事业负责。

  讲忠诚绝对不是空喊口号。“对党忠诚最终要体现到担当上。”没有担当,何谈忠诚?

  炮火纷飞的战争年代,无数革命先烈和老一辈革命家用他们的热血和生命诠释了担当;新中国建设时期,无数党的好儿女听从祖国召唤奔赴戈壁荒滩,用他们的双手和汗水乃至生命诠释了担当;党的好儿子人民的好干部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在诠释着担当;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时,部队官兵和党员干部在诠释着担当……在困难、危险和牺牲面前,他们何以无所惧?因为他们对党和人民都怀着一颗忠诚的心!

  没有担当,何谈忠诚。中央纪委先后多次通报因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案例。在今年夏天的抗洪抢险中,也有湖北、江西等省的数十名干部因防汛抗洪不力被问责。这些被曝光、被处理、被问责的党员干部何谈“对党忠诚”?他们对党的事业不尽心,不尽责,对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待不珍惜,不理会。正是因为这极少数人的不担当、不尽责凉了群众的心,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开创了党的建设的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今年7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制度笼子,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利器。

  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把担当精神传导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担当行动,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只有这样,才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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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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