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站位,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

2017-02-01 09:14:00来源:大众网作者:杨杰

作者:杨杰

  监督执纪纪律是政治纪律,纪检机关是政治机关,纪律审查是党内审查。监督执纪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党内执纪审查的本质,在于用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犯错误的干部拉回到正确轨道上来。纪检干部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寸,纪检事业就会离党中央的要求偏出一丈。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直接关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全党全社会带来的政治效果。

  因此,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将监督执纪工作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政治高度来加以认识,必须强化纪检机关自身监督,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

  新的认识、思想认识的提高源于学习需与时俱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章进行了修订,党内发布、修订、施行了许多新的党规,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更是高瞻远瞩、内涵极丰,无论是会议讲话,还是论述摘编,都是我们做好今后工作的思想之源、动力之源与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等等,都需我们认真地加以学习,都需我们静下心来,认真学、系统学,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与时俱进,只有认真学习了、思考了、领悟了,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才能按照党章要求、党中央的要求,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新的认识、思想认识的提高需付诸实践见之行动。理论学习与思想认识是实践的前提,只是思想认识上去了,还不够,还要悟道践道、知行合一,更要见之于行动,付诸以实践。怎么实践,如何行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按规矩行动,坚决按规则实践。《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了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具体标准,就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的规与距,必须学深学细学透,正确领会领悟把握,不折不扣地践行之。信任与监督、自律与他律的“两个辩证统一”关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更需牢牢把握,正确运用,切实用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时指出,坚持宽打窄用,调查手段要宽、调查决策要严,必须有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监督执纪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严格请示报告制度,更加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加强自上而下监督,切实加强审查组人员监督,将自己摆进去,加强自律意识、自我约束意识,切实将执纪审查权关进规则的笼子、制度的笼子。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担负党内监督专责的同时,提高政治站位,将自己摆进去,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倾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切实不负党的重托、人民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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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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