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的事情无“小事”

2017-04-10 16:20:00来源:大众网作者:刘蓝翔

  作者:刘蓝翔

  最近,中央纪委又公开曝光了8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坚决查处,释放监督执纪问责越来越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强烈信号,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通报的内容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事情,笔者为此点赞: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是惩治已然、亡羊补牢,更重要的是把纪律挺在前面,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公款姓公不姓私、“救命钱”必须专款专用,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这不正是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实践吗?

  在现实生活中,总有那么一部分党员干部不把群众的事当回事,不把群众的话记心上,甚至推诿扯皮、与民争利。如有的坐在办公室拍脑袋出主意,不想接见来访群众,遥控指挥;有的沉不下去,不想听真话,不愿看实情;有的和群众 “打太极”,敷衍搪塞群众;有的想方设法把将国家惠民政策资金当成“唐僧肉”等。据报道,河南省许昌县退役老兵王振中活得好好的,却被县民政部门认定死亡。当事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时,遭遇“踢皮球”,导致其两年没有领到优抚补助款。

  习近平总书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

  古往今来,许多有作为的“官”都以关心百姓疾苦为己任。从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到郑板桥的“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从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到于谦的“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深林”,都充分说明心无百姓莫为“官”。

  我们的党员干部,一定要视群众的任何事都为天大的事,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真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只有抓实做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件“小事”,努力办实每一件“小事”,才会赢得万人心,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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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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