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筒多照自己,防止小错酿大祸

2017-05-12 18:15:00来源:大众网作者:吴丽丽

作者:吴丽丽

  当前,反腐工作硕果累累,但“灯下黑”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原处长——原屹峰,曾经参与查办万庆良、朱明国等重要案件,一向以勤恳努力示人的他,如今却因收受他人巨额贿赂,暗搞权钱交易,自己坐在了被审查的位置上。虽然深谙贪腐之害,但他觉得中纪委是最容易隐藏的地方,即使违法违纪了,又有谁会查到中纪委呢?把纪委当成保险箱、思想麻痹大意让他最终走向了穷途末路。而大多数落马的纪检干部也正是绊倒在这样的侥幸心理上。通过对自身的严查严惩来破除纪检干部这一思想软肋迫在眉睫。

  欲正人则先正己,纪检队伍作为监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专职人员,在执纪过程中,不但要监督好其他各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还要坚持眼睛向内看,解决纪检队伍对自身监督问题。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纪检队伍自身拥有铁打的纪律,过硬的作风,才有资格和说服力教育、惩处其他违纪违法的党员,带领全党树立起廉洁奉公,两袖清风的良好作风。

  由于纪委的特殊性,纪检干部和其他各职能部门都有着紧密的联系,重权在握,极易出现权力寻租和贪污腐败。刘招雄,海南省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原主任科员,多次泄露案情,帮被审查人说情,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这些年纪检机关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对官员的约束力越来越大。一旦思想进步的速度跟不上权力膨胀的速度,就容易滥用职权。正是由于缺少对权力的约束,才使刘招雄挥偏了权力之剑,在权力中迷失了自我。监督执纪大权若得不到有效监管,像刘招雄这样的腐败分子就会屡禁不绝。

  这些案例警示我们,纪委绝非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系统的干部也绝非拥有天生的免疫力,重视加强纪检系统自身建设至关重要。纪检人员是监督别人的,而谁来监督纪检人员呢?一是加强自我监督。纪检队伍要用最严格的标准自查自纠,保证自身的干净纯洁,消除反腐盲区,打造一支铁的执纪队伍;二是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纪检人员作为党纪党规的捍卫者,要对自己提出比别的党员更高的纪律要求,查得更严,做得更好,身先士卒,做出表率;三是在制度上有所保障。建立纪检干部监督室,加强对纪检人员的自身监督。

  纪检人员要主动接受监督。有人监督、有人看是福;没人看、没人想看、没人敢看是祸。广东省梅州市纪委原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吴汉林,在43天内敛财1000多万。从最开始收受几万元,到最后一次过百万元,不是偶然。正是在问题之初没人及时阻拦,使之悬崖勒马,事态才会发展到如此惊人的地步。正如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感叹,“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便难以回头。这一步迈出去,没有外力的强制和组织上的干预,靠个人不容易停下来。”

  因此,手电筒多照照自己,加大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纠正,可以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从而挽救纪检干部的前途与命运。从这个意义上讲,监督是对纪检干部的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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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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