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要贪恋“碗外饭”

2017-05-22 17:56:00来源:大众网作者:张海亮

作者:张海亮

  昨天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济南、烟台、德州、滨州4地12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目前,12人全部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为由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读罢此文,甚觉快意。在反腐倡廉成为常态之际,这些人仍不收手,不罢手,着实可恨可恶。这让笔者想起了老家的一句俗话:“碗外没饭吃”!

  何谓“碗外没饭吃”?在文化知识相对匮乏的乡下,此语本意是指越过尺度、规矩,去获取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试想,谁人吃饭不捧碗,谁人不吃碗中饭?想碗外找饭吃,难也!此话虽廖廖数字,却寓意深远,即传神地点破了新闻中四名高官被处理的原因,道出了“遵章守纪不逾矩”的道理,又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了醒:扎紧廉洁“自律线”,莫要贪恋“碗外饭”。

  在民族传统风俗浓郁盛行的齐鲁大地上,走亲访友、拜年会客、婚丧嫁娶、升学晋职,曾经是必不可少的一道“独特风景”。试想,面临人生中的重大日子、重大事件,和平日里难得一见的亲朋好友聚一聚、叙叙话,联络一下感情,这本无可厚非。然而,在我们的身边,也不乏“变味走调”的走访:有的置“八项禁令”于不顾,趁此良机收受“红包”、礼金、礼品;有的盯着“碗外饭”下功夫,视亲朋好友正常的交流互动为难得的“攻关”良机。如此种种,既在党纪国法之外大开了“方便之门”,又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值得反思和警惕。

  《论语·子路》有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它倡导的“公平、公正”理念,和党中央提出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取向不谋而合。如果把党纪国法比作是一只“碗”,那么想从“碗”外找饭吃,良性的竞争机制,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假设人人视“碗”于无物,在自己的正常收入以外还想另外“找饭”,那么“碗”的约束力、影响力何在?如果不能把自身的欲念、需求,与党纪国法这只“碗”的要求规定统一起来,那么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就必定会发生陈毅元帅所说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情景!所以贪恋“碗外饭”,既害国、害集体,又害家人、害自身,可谓风险莫大、百害无利焉!至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后果,在“依法治国”成为主流的当前,又有谁人不晓不知?

  2014年5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办公厅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时,意味深长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的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如今,再度重温这一“法治金句”,再度回味“碗外没饭吃”这句金主良言,不胜感慨,不胜共鸣。由是鉴之,笔者想进一言:扎紧廉洁“自律线”,莫要贪恋“碗外饭”,否则,就会连自身的饭碗也会捧不牢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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