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守“小节”焉能保“大节”

2017-06-22 17:04:00来源:大众网作者:

  作者:刘蓝翔 杨娜娜

  日前,中央纪委对多名“问题”官员进行公开曝光。他们的“问题”大都因平时不注意“小事小节”栽了跟头。

  “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贪念毁名节。”腐败分子违法犯罪,大都是从操守不严、品行失端开始的。他们起初只是在小节上自我放纵,认为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玩一点出不了大事,结果是小节不守、大节不保,从小错酿成大错。“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俗话说:“舟必漏而后入水,土必湿而后生苔”。不论是历史上的贪官污吏,还是今天我们党的革命队伍中的腐败分子,生活小节上一旦被人钻了空子、打开缺口,在私欲的驱使下,内心的精神法庭就会轰然倒塌,无所顾忌地做出有悖于社会和人民的坏事,最终变成历史的罪人。

  据被查处的某地某部门副局长自己交代,刚开始走上重要岗位时,有熟人找办事送东西,他一概不敢收,有时当场推不掉后来也会想法退回去。但慢慢时间长了也就麻木了,从最初只收点烟酒礼品,到收现金、收卡,总认为收的也不多,最多的也就一二千元的事情,收点给人办事也是应该的,结果,在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诱惑里,不知不觉积下了大错,因受贿罪被判刑,个人失去了自由,党籍丢了、公职没了,毁了前途,家庭也没了“顶梁柱”,变得支离破碎。可见,廉政无小事,贵在坚持,重在自觉。古人曾说过:“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一个党员干部要做到为政清廉,只有经常用《党章》和《准则》《条例》来规范自己,用群众的呼声来要求自己,用勤政为民的典型事例来激励自己,用腐败堕落分子的深刻教训来警醒自己,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做到为人清白、为官清廉、为政清明。

  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党纪,严明党纪要“抓早抓小”堵住漏洞。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要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所以,在加大反腐力度的同时,应从细微处着眼,注意“小事”、“小节”,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祸患常积于忽微”“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细节决定成败,“小节”决定荣辱。要常“敲打”、 咬耳朵、扯袖子,促使干部幡然醒悟,避免由“小事”“小节”问题而发展至违法犯罪,陷于深渊而难以自拔。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应该时时处处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而坚定地贯彻执行,“大节不可失,小节不可纵”。如此才能“任凭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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