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算尽”难逃问责

2017-07-14 14:56:00来源:大众网作者:刘强

作者:刘强

  日前,中纪委发布了对安徽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周春雨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通报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条是“在境外存款,隐瞒不报,涉嫌隐瞒境外存款犯罪”,至此周春雨也成为部级干部中隐瞒境外存款被通报的第一人。

  其实,在海外存款并不鲜见,但主要还是经商之人。由于国外银行制度比较健全,对从业者资格要求严格,资金管理相对规范,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资金安全。同时,国外账户不受最高利率限制,也没有法定的最低存款准备金要求,存款利率相对较高,更可以低于国内银行的利率提供贷款,多数商人会选在在海外设置账户。

  但是,对公职人员而言,在国外隐匿资产不仅违纪而且涉法。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党组织对领导干部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漏报、虚报、瞒报都属违纪。近年来,姚木根、何宗志等人相继因此被查,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海外存款者有些是确不懂法,有些是假装糊涂,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向海外存款并隐瞒不报已经涉嫌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法律上对隐瞒境外存款罪的定性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不按规定申报而隐瞒存入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也对量刑标准作出了“数额较大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规定。

  公职人员在存款海外多是为了规避检查、逃避监督。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雷霆之势“打虎拍蝇”,收效显著。清正之风已然兴起,但仍有个别官员心存侥幸、不知收敛,他们不想着如实汇报、坦白交代,反而想方设法地欺瞒组织,跟组织“躲猫猫”“打太极”。 如今周春雨将资产移向海外,就是一种全新的“尝试”,希望利用国外资产壁垒寻求资金保全。由于国内外银行系统尚未完成联网,单纯的通过调卷查询等传统手段难以获取相关信息,且寻求国外银行配合需要外事部门参与,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个别“聪明人”就打起了“小算盘”,借助财产向海外转移,从而隐匿贪腐的罪证、逃避纪律处分。

  向海外隐匿财产根本上还是理想信念上出了偏差。在中纪委对周春雨违纪问题的通报中再次出现了“毫无政治信仰和宗旨意识”,与王保安、陈树隆、虞海燕等人相似,周春雨也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和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党员干部对党忠诚老实是第一位的,心里有党、许党爱党就不会处处想着自己利益,同组织阳奉阴违。“机关算尽”妄想逃避问责、绞尽脑汁追求权财两收,事实证明,在党纪国法面前,即便再做得“天衣无缝”,最后也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让党员干部常“补钙”、多“流汗”,抓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定期核实、严格监督,对违纪者严肃查处、形成震慑,多管齐下才能防止他们少走弯路,否则海外存款这样的“新花样”只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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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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