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讲究合力“精准”监督

2017-07-24 10:07:00来源:大众网作者:张梦

作者:张梦

  7月14日,中央向社会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为地方党委开展巡视巡察监督提供了坚强的制度支撑。目前,济南市第十一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正由上而下全面推进,各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对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全面的把脉问诊,旨在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10个县区也已全部启动首轮巡察,初步形成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市一盘棋的党内监督新格局。

  十八大至今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都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振精神,乘势而上,把精力和干劲凝聚到推动发展、干事创业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来,自觉做到廉政勤政,但有些人还是心存侥幸,把私欲裹上一层隐身衣;还有些人占位不作为、工作不积极、思想不稳定、履职不廉洁、作风不民主、行为不守纪;——“这些都是‘微腐败’,也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

  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开展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创新举措;更是及时清理、精准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发现腐败“隐身人”、“隐身衣”的一把高悬利剑。

  巡察工作能够突出重点,更有针对性。巡察工作面向广大基层党组织,打通了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重点关注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突出的问题,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既监督党员干部又监督普通党员;既关注重点事重点人又关注重点问题,更容易发现隐藏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巡察工作讲究方法,更有科学性。巡察工作成立巡察组,一般采用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查处微腐败更不易打草惊蛇,更具有科学性。

  巡察工作讲究合力,更容易发现问题线索。巡察组的构成人员,由熟悉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财税农税、基层党建等领域的干部组成,“术有专攻”——能够进行“精准”监督,容易发现专业领域的突出问题,更容易发现专业领域隐藏的“微腐败”。

  巡察工作治未病,更有震慑性。巡察工作着眼于发现的问题与巩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联系起来;与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联系起来;与“严肃党内生活,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联系起来,对这些薄弱环节和普遍问题能起到“治未病”的作用。另外,巡察中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的科学运用,也对党员干部起到震慑作用,为构筑风清气正、青山绿水的政治生态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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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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