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须执纪监督“护航”

2017-07-24 14:40:00来源:大众网作者:李志强

作者:李志强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6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通报的案件中,有8起涉及扶贫领域的贪污腐败问题,如“擅自指定贫困户”“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违规冒领村民扶贫物资”等。

  毋庸讳言,随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在基层的深入开展,类似于“开着豪车拿着低保”的“反面典型”曾在社会上引起轰动,这说明在个别贫困地区仍然没有做到“精准扶贫”,反而是“精准优亲”顶风而上。这给精准扶贫工作注入了“水分”,不仅违背了党中央的扶贫政策,更让真正需要帮扶的贫困户心寒,给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极大的损害。可以说,扶贫领域的腐败直接侵害的是社会上最弱势群体的利益,不能单凭“涉案金额”定义为“微腐败”,而是性质恶劣的严重腐败。

  目前,一些地方开展扶贫脱贫工作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比如,为贫困户建档立卡目的在于精准帮扶,实现精准脱贫,精准识别不容一丝含糊,精准帮扶不能有半点折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扶贫政策,把扶贫资金和帮扶项目真正用到贫困户最需要的地方,切实解群众之所需所急。

  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领域的执纪监督力度,充分利用强力监督的“利剑”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事前要加强对扶贫领域工作人员的廉政提醒,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项履职履责的“专业课”,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事中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监督,聚焦扶贫项目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扶贫政策的落实、扶贫领域的信访问题等重点问题,实现精准发力。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事后要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回头看”,对监督执纪过程中未发现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让执纪审查的利剑高悬,杜绝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

  王岐山同志近日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考校着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省市县乡和村镇的纪检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纪委派驻机构要发挥探头作用,把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到位,为脱贫攻坚提供保障。

  失职失责就要被问责。我们坚信,只要培养起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扶贫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一定会蔚然成风、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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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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