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基层政治生态“护林员”

2017-07-26 11:36:00来源:大众网作者:韩见海

作者:韩见海

  作为基层政治生态“护林员”,“田间管理”就是主体责任,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讲的“七个有之”,查找在本地区的突出表现,准确把握政治生态的“树木”与“森林”状况,把党员领导干部这片“森林”维护好。 笔者认为,县级纪检机关必须立足职能定位,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紧盯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及时清除“杂草”,固本培元。“正气内存,邪不可干”。应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政治生态的首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持续补钙壮骨,筑牢思想堤坝。党员干部应自觉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先进文化的学思践悟,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牢“关键少数”,抓实基层支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果断剪掉“病枝”,抓早抓小。发挥专责监督作用,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前移监督关口,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既要盯紧“八小时”之内,也要看住“八小时”之外,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甚至是早查处,防止有问题的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走上不归路。“船到江心补漏迟”。总之,发现干部苗头性问题时“早得罪”比酿成大错时“晚得罪”好,轻微违纪时“轻得罪”比违法犯罪后“重得罪”好!

  坚决拔除“烂树”,净化生态。“烂树”不拔,就会像“筐子里的坏苹果”,传染、危害整个“森林”的健康。必须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必须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作为基层来讲,要把聚焦扶贫领域,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坚决查处。同时,还要加强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以实际行动促进基层政治生态净化。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