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扶贫监督 让腐败无处遁形

2017-07-31 11:10:00来源:大众网作者:王文龙

作者:王文龙

  在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的当下,扶贫腐败案例时而发生,虚报套取国家扶贫资金、冒领低保补助、截留私分专项扶贫资金等现象较为常见。如何执行好扶贫政策的“最后一公里”,让基层权力穿上“紧身衣”,用好阳光监督这个“防腐剂”,为群众交上一本“明白账”,为打赢扶贫“攻坚战”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统筹计划,抓好事前监督。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做好扶贫攻坚领域的反腐工作,就要监督在前、防范于先。一方面要保证监督的可靠性。要确立在扶贫攻坚领域拿着“放大镜”看问题,对着“显微镜”查腐败的总体思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消灭一切“蚊蝇”、荡除一切“尘灰”,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净化良好政治土壤。另一方面要保证监督的可行性。制定扶贫领域的监督计划应该本着对党的事业、国家的发展、人民的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出发,既要清除丑恶现象,还要起到监督、激励党员干部的作用,体现出对本地区的实际进行全面、深入、科学的分析预判,保证监督计划的可行性。

  丰富手段,做好事中监督。要通过设立公务公开栏、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公开村委会议内容、干部离任审议等方法手段对扶贫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扶贫资金用到实处、行政权力用到正处,促进扶贫工作的开展。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反腐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要扩展人民群众的参与机会,激发他们管理社会事务的热情、调动他们同腐败斗争的积极性,使预防腐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能有力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步伐,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加大组织监督力度。要充分发挥组织监督的功能、效力,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消灭在萌芽状态。就要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督促按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了解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做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大机关检查督导力度。

  严格考核,落实事后监督。全面落实扶贫领域的责任制,要紧紧扣住“考核、责任、激励”三个环节, 建立科学、合理、实用的考核评价体系,运用三个机制落实事后监管。首先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综合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 把扶贫领域反腐纳入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作为评选先进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其次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在考核中实施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能够量化的内容要尽量量化,对行为责任进行分门别类、量化定标;对能定性的内容要对照行为找标准、对照法规定责任,用责任施加扶贫反腐压力,用责任推进惩戒体系建设。再次完善激励制约机制。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领导干部个人测评结果存入廉政档案,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评为不合格的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对党政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用激励机制催生工作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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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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