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问责“利器”涤荡灵魂“灰尘”

2017-08-17 08:49:00来源:大众网作者:司志锋

作者:司志锋

  日前,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已全面启动,组建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进驻四川、吉林、浙江、山东、海南、西藏、青海和新疆(含兵团)8个省份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督查。一场场“环保问责风暴”即将如火如荼的开展,该问责的必须问责,该“打板子”的决不手软。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保护问题已经到了紧要关头,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考验着我党的执政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高举问责指挥棒,用问责“利器”去涤荡灵魂深处不作为、不担当的“灰尘”,才能起到应有的震慑效果。2016年7月,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2000多人被问责;第二批,问责2682人。在刚刚结束的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意见中直指地方政府不作为、敷衍塞责等问题,共立案处罚8687家,拘留405人,约谈6657人,问责4660人。此外,7地总共开出了超过3.6亿元的“环保罚单”。特别是中办、国办对外公布《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保问题的通报》,直指祁连山存在违法违规开矿、水电设施违建、偷排偷放、整改不力等行为,三名甘肃省时任(曾任)副省长,同时被点名问责,15名相关责任单位的负责人被严肃问责,截至目前,已有上百人因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被问责。

  无独有偶,中央环保督察组专啃地方环保“硬骨头”,不留情面,甚至被称为是“刮骨疗毒”,这和反腐拍蝇打虎的中央巡视组有相似之处。资源环境是公共产品,对其造成损害和破坏必须追究责任。针对决策、执行、监管中的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情形。同时,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落实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环保问责要一竿子插到底,没有“铁帽子王”,也没有“免罪金牌”,不论涉及到哪个级别,不管是现任还是离任,该问责的都要严肃问责。

  《吕氏春秋》中说:“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的道理,我们都懂得。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为了追求所谓靓丽的GDP,不惜以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为代价,断了子孙后代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我们不能把环境损害的恶果留给下一代,必须当代人解决好当代的环境问题。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没有问责来配套,担当就会成为一句空话;问责如果只是出台一个制度而没有实际行动,也会成为一句口号。治理环保问题,必须敢于担当,真正用好问责利器,该批评就批评,该处理就处理,这才是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生态环境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应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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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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