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曝光栏”里过新年

2017-12-22 16:13:00来源:大众网作者:方跃

方跃

  新年将至,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再次为党员干部“紧发条”、“拧螺丝”、“亮红灯”,持续释放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五年来,成效显著,“节前密集曝光”已成为了常态化举措,“点名道姓通报”是公认的震慑性利器。然而,“四风”问题树倒根在,每逢元旦、春节,总有个别党员旧习难改、突破纪律底线,成为曝光栏里的反腐“年货”。年关是纠风执纪的重要节点,谁顶风违纪,谁就要付出代价,“曝光栏”里过新年,怎一个“丑”字了得!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每个曝光典型案例的背后,都是违纪者捶胸顿足悔不当初的泪珠,更是对每位党员干部深刻的教育和警醒。微信发红包、快递送节礼、私人会所吃宴请……无论违纪形式如何翻新,终究没有任何人能逃过党纪的严惩。党员干部千万别抱侥幸心理,要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陪家人过一个暖心的年节。

  要管住“脑袋”,不乱想。“知耻而后廉,鲜耻则寡廉。”发自内心的自我约束,才能避开生活中的各种诱惑,挖空心思躲避高压线,终究会被贴上曝光栏。

  要管住“钱袋”,不乱花。“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已然是新时代的主旋律,党员于公于私花钱都不能任性,应主动向奢靡之风说不,杜绝公款旅游等“节日病”复发。

  要管住“口袋”,不乱装。“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人情往来分清对象,亲属之间有来要有往,绝不要拿着传统当幌子伺机敛财,敞开口袋来者不拒最终只会把自己“装”进铁窗。

  新时代新气象,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步开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以身试纪只能“自食苦果”,到那时,纵使再有万分悔意,都已晚矣!十九大后的第一个年关,请多“晒团圆”“晒幸福”,切莫成了“曝光栏”里晒出的反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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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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