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扶贫领域监督的组合拳

2017-12-26 09:28:00来源:大众网作者:张彬

张彬

  近年来,随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贫困群众脱贫摘帽,越来越多的贫困地区奔向小康,各地的扶贫工作成绩显著。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成绩的背后,部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案件也陆续被媒体曝光。有的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退出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在扶贫项目实施中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有的在落实扶贫政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还有的脱贫攻坚政策制定脱离实际,不接地气,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局限于“走访式”“慰问式”“救济式”扶贫,长效扶贫力度不够。

  近段时间以来,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2017年11月开始,到2018年2月底结束,紧盯省、市、县、乡、村“五级责任主体”,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关键环节,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检查,零容忍查处违规违纪问题,针对普遍性问题建章立制。12月2日,山东省纪委召开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相关脱贫攻坚职能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弘扬优良作风,严肃问责追究,推动专项治理落地生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要治理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就必须认真落实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打好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查处问责曝光、建章立制的组合拳。

  首先,要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是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各级、各单位通过对照治理重点进行全面自查,了解自己单位的完成任务情况、问题存在情况,然后进行全面的整改,能够有效避免问题的扩大化。

  其次,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查处问责曝光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扶贫主管部门要注重掌握“基层数据”,经常进村入户,到群众身边、到田间地头直接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和基层数据,全面直接地了解群众对于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清楚掌握干部帮扶情况、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贫困群众生活改善情况,以户或人为单位详细记录情况,确保精准监督。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坚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查处问责,并且予以曝光,起到震慑作用。

  最后,要建章立制。要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必须注重建章立制,要对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找到新措施、新办法,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提炼总结,通过对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果,确保扶贫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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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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