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犯错止于“猛击一掌”的警醒

2018-01-05 15:02:00来源:大众网作者:
 韩见海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据报道,2015年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实践四种形态,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共处理204.8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95.5万人次、占46.7%,使红脸出汗成为了常态。

  实践表明,通过落实谈话函询等监督措施,把教育感化与惩戒警示结合起来,注重用高标准引导,加入党章党规党纪、四个意识等内容,让人切身感受到组织在往回拉而不是往外推,更不是吓唬人。无疑,这是新时代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的良策。

  尤其是面对面的约谈,谈的虽是小事,防的却是大错,包含严肃严厉而又不失善意的批评,包含直截了当而又不面折人过的提醒,包含猛击一掌而又不重创致伤的告诫,能够唤醒党员干部对纪律的敬畏感和归属感,使处于亚健康状态的党员干部得到及时救治。

  平常不红脸,等出事了就不是红脸的问题。要把谈话函询作为日常管理监督的有效招数,平时下足功夫,擦亮眼睛、伸长耳朵,主动出击,多了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动态和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及时分析研判,常拿纪律尺子比比、用放大镜照照。对苗头问题和轻微违纪情况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的诫勉,在大喝一声猛击一掌中促其警醒,防止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

  “四种形态”提出的对党员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对此,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当,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抓早抓小,日常工作中当好显微镜,特别对已经有反映的干部,要看破更要点破,体现组织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否则,如果对干部一味地哄着捧着,就相当于为渊驱鱼、为丛驱雀,就是为政失德、为政不善。要做到宁愿受到干部的误解和怨恨,也不愿看到干部出事后的悔恨;宁愿听到干部平时的骂声,也不愿听到干部失足后高墙里的哭声。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以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认真劲儿,对违纪问题精准分类处置,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切实维护好整个“森林”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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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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