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来军:扫黑除恶需深挖保护伞

2018-05-21 12:12:00来源:大众网作者:郗来军
    近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对打击黑恶势力作出重大部署。通知明确要求,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响应号召,精心谋划,迅速行动,吹响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

  黑恶势力盘踞在基层,它们恃强凌弱,为非作歹,是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扰乱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顽疾;它们伤天害理,为所欲为,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正常的社会关系和乡风民俗,是社会治理的毒瘤和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对于它们的依法严惩,势在必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乎社情,顺乎民意。特别是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这抓住了涉黑、涉恶问题的“七寸”,挖到了“树根”,为专项活动划出了重点,指明了方向。

  扫黑除恶,要同步侦办,坚决铲除保护伞。 黑恶势力侵害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妥协退让、包庇纵容,就是背离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为敌,必须予以严厉打击。而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根本原因在于有保护伞为其站台撑腰。所以,要把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对黑恶势力严惩不贷,又要认真听取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不放走任何蛛丝马迹,努力排除执法执纪阻力,依法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激浊扬清,正本清源,让黑恶势力失去“遮羞布”,在阳光下无处遁形。

  扫黑除恶,要深挖细查,打好歼灭战 近年来,随着扫黑除恶力度的不断加大,黑恶势力活动渐趋隐蔽,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有时候会披着合法的外衣,以一副正义的面貌出现在人们面前,欺上瞒下,沽名钓誉,获取社会地位,迷惑世人;有时候打着人情关系的旗号,通过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积极拉拢腐蚀一些公职人员担当保护伞,实现黑白通吃,让群众敢怒不敢言。对于这些问题,既要擦亮眼睛,追根究底,明辨是非,不要被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表面现象所蒙蔽,又要敢于亮剑,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狠手,发现一起、依法严惩一起,绝不姑息养奸,真正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扫黑除恶,要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黑恶势力有逐步变质变坏的演变过程,而且更加狡诈阴险,个别黑恶势力甚至成为在当地有些影响力的名人,在一段时间被打击之后也可能借尸还魂,死灰复燃,所以扫黑除恶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要遏制黑恶病毒的滋生蔓延,就要切实发挥有关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针对当前涉黑涉恶新动向,坚持把专项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和惩治蝇贪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建设结合起来,在全社会持续形成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打赢扫黑除恶持久战。

  打蛇打七寸,挖树先挖根。有了这些打七寸之举,黑恶势力没有了可藏身之处,不愁扫不净,其背后的保护伞也不愁打不倒,广大人民群众会感到更加安全、幸福,社会将更加和谐稳定,国家也必能实现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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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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