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须唤醒主动意识

2018-07-18 17:17:00来源:大众网作者:柏建全

柏建全

  据媒体报道,陕西省纪委监委出台移送问题线索规定,要求省级职能部门党组强化主体责任,将在监督检查、行业监管中发现的“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强调对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移送的,将进行约谈追责。

  没有监督的制度是纸上谈兵,缺乏惩罚的制止是自言自语。从“五个专项工作”任务具体化到问题线索行为条目化,从“当月、连续三个月、半年内”的时限界定到“予以提醒、做出说明、对其核查、进行约谈、严肃追责”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看出,陕西省纪委监委为强化省级职能部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而出台的移送问题线索规定,犹如一针“清醒剂”,也如敲起的阵阵钟声。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了党委(党组)的四项监督职责。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不久,中央纪委公开曝光7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其中,有的法院党组副书记因分管单位和部门多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被问责,有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因下属单位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有的乡镇党委书记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因对信访举报调查处理不力被问责。尽管问责事由不一,但都指向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缺乏政治自觉和担当。

  不可否认,一段时期以来,在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方面,“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虚落实,“口号喊在党委,工作丢给纪委”的假落实,“以会议贯彻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的空落实,“主动不足,被动有余”的慢落实等做派在有的地区或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党组织成为逃避问题的“鸵鸟”,昂首远眺的“望夫石”。落实“落空”,问题必然迎面扑来。

  这个招,那个招,不落实都是虚招。唤醒抓落实的主动意识,才是抓落实的“实招”。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只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应对全面从严治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游刃有余。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牛乐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