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村级微腐败必须“严字当头”

2018-07-27 10:58:00来源:大众网作者:李琦

  李琦  

  农村党员是与群众接触最广泛、最直接的群体,其言行直接影响到百姓对党、对政府的评价与感受。然而个别村干部,理想信念不牢,宗旨意识淡漠,不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下功夫,而是心存侥幸,打起了歪主意。利用手中的“微权力”,捞取个人私利,置国法政纪于不顾,公然将“黑手”伸向群众切身利益,不仅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社会稳定。

  当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主体相对集中,多为村干部,主要集中在村两委负责人、村两委成员、村财务人员这三类群体;违纪领域多发,违纪类型相对集中,违反廉洁纪律、违反财经纪律、工作失职、贪污贿赂类案件较为突出。

  究其原因,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淡薄。个别村干部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淡薄,将纪律规矩弃之一旁,导致党的政策得不到全面的贯彻执行,致使党务、村务、财务工作不规范,党群干群关系不够和谐;有的村党支部与村委“两张皮”,支部书记与村主任“搞内讧”,严重地削弱了党的领导。二是权力过于集中。个别农村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俨然一个“土皇帝”,搞“一言堂”和“家长制”,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有的村干部在工作中不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群众意识和民主意识不强,党务、村务、财务该公开的没公开,或公开的内容不真实、不及时,使群众看不清弄不明。三是监督不到位。按照农村财务管理规定,经管站应对辖区内村级财务实行“双代管”(即对村集体账目和资金进行统一管理),保障村级财务运行规范。因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少、业务量大、基层事务繁杂等原因,致使村级财务长期不检查,村级账目混乱、长期违规开支、账实不符等问题严重。当前,很多村庄出现账实不符现象,“双代管”制度流于形式的现象非常突出。

  “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如何有效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治理村级“微腐败”,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严字当头”,综合施策。

  要严要求,加强警示教育,把好“总开关”。要高度重视村干部学习教育,以思想引领为抓手,创新学习方式,拓展学习平台,不断增强村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律观念,让村干部明晰纪律底线,清楚法律红线。要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村干部出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让村干部受警醒、知敬畏。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党规党纪、法律、财务等知识的培训学习,特别是农村财务方面的业务指导,让村干部更好开展工作,服务群众。

  要严纪律,抓早抓小,打好“廉洁”预防针。在日常管理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善用“第一种形态”,要进一步严明纪律约束,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作为监督执纪的新常态,让村干部们知敬畏、存戒惧,真正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乡镇纪委更要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多些“苦口婆心”和“良苦用心”,对村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要严监督,加强检查问责,强化刚性约束。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要立规明纪,进一步划清红线、底线,坚决用纪律把村干部管起来。要建立村(社区)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制定农村“小微权力”清单,理清村干部的岗位职责,让村干部明白干什么、怎么干。要对村干部实行目标量化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确定目标任务,对工作不负责而出现重大差错的,该处分的处分,该免职的免职,提高村干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要加强对风险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村干部违纪高发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不断加强防控,更要强化对村级党务、村务、三资管理、公共服务、人事用工、财务等工作的检查、审查,特别是要加强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一蒿松劲退千寻。治理村级微腐败,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唯有坚持“严”字当,打好持久战,才能让“微腐败”稳步销声匿迹,还群众更多幸福感与获得感。

初审编辑:王封

责任编辑: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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