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建设重在“高压通电”

2018-08-29 10:00:00来源:大众网作者:田保强

  田保强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并决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距离上次修订后实施不足三年为何再次修订?这是由于上次修订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有了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亟待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再次修订《条例》,是基于现实考量,更始于时代要求。

  2015年《条例》修订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的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通过了新修订的《党章》。这些既对《条例》的与时俱进提出了迫切要求,又提供了实践基础。党的十九大后再次修订《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将十九大新党章细化具体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党内法规衔接、增强制度合力的生动体现。可以说,修订《条例》,势在必行、行于当行。

  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条例》时强调:“要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现实要求我们必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始终以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修订《条例》本身也再次宣示了反腐败斗争不会变风转向的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营造出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浓厚氛围,体现了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是对全党一次生动的纪律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一次再部署、再出发。

  纪律建设重在“高压通电”,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反之,纪律和规矩就会变成“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诱发各种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和现象。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把严明纪律和规矩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扎牢制度笼子,形成可执行、可操作、可监督、可问责的制度规范,做到“探头”处处有,监督全覆盖。

  党纪严于国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我国党内法规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新修订《条例》,为今后加强纪律建设、从严约束党员干部提供了更加权威、更加精准的纪律武器。我们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让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初审编辑:王封

责任编辑: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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