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伞”除根多些问题意识

2018-11-02 10:55:00来源:大众网作者:李进贤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时,特别指出,“要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直接责任。”

  案例是定性量纪“样本”。不难认识,强调“主体责任与直接责任”压实,决不是空口无凭,空穴来风。

  从曝光问题看,凡是涉黑涉恶,背后多有“猫腻”。尤其是那些盘踞时间久、危害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假设没有“保护伞”“腐败根”,就能坐大成势、兴风作浪,甚至蔚成气候,不是客观理性的研判推论,更不是看待问题的求是态度。

  只所以拔不了、除不掉,以至不愿、不敢、不会查,说白了,就是问题意识不强。直面、正视问题不够,发现、解决问题不够。揆诸问题意识表里,不愿查是知责之心不实,不敢查是担责之胸不宽,不会查是履责之能不强。而所谓责任“留白”,只是问题意识表象原因。责任缺失背后,折射的政治、担当、方法问题,才是根因与“短板”。

  对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来说,问题意识既体现在坚守职能定位,保持战略定力,正视拔“伞”除根严峻复杂斗争局势,群众深恶痛绝、欲除为快的呼声诉求,也展现为“较真碰硬”,敢于“亮剑”,以“越是艰险越向前”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斗争精神,付诸“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执纪实践,更表现于坚持问题导向,讲求策略战术、创新方式方法,变“扬汤止沸”为“釜底抽薪”,实现除恶务尽。

  解决“愿不愿”,须增强政治意识。以“四个意识”为根本遵循,以人民立场深化认识,自觉保持政治觉悟清醒和方向思路清晰,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思维,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精准把握政策,严格区分违法与违纪、罪与非罪的界限,特别要注意把放纵、包庇涉黑涉恶犯罪与一般处置不及时、拖延应付区别开来,把一贯性不作为与偶然性区别开来,把侵害群众利益与工作方法简单、普通工作失误、作风不深不实区别开来。善于从斗争中研判监督执纪监察应对态势,依托“四种形态”出思路、想办法、定措施,科学预估防范“黑恶”故态复萌、反弹回潮风险与危害,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个别问题变成普遍问题、简单问题变成复杂问题。

  解决“敢不敢”,须强化担当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举问责利器,督促责任主体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责任。尤其背后“保护伞”“关系网”及腐败、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坚决不放过。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相关地区和部门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的;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组织领导不力、执行落实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的,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坚决问责追究。 

  解决“会不会”,须遵循问题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直面问题是勇气,解决问题是水平。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难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攻克什么问题”。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不同于查办一般职务违纪违法案件,也有别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保护伞”往往隐匿幕后、深藏不露,发现、核查、深挖难度大,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关键。变“被动等”为“主动查”,深入调查摸底、提高线索发现能力,强化精准核查、提升线索排查能力,掌握工作主动权,方能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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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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