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厚爱,做实日常监督“大文章”

2020-03-13 15:36:43来源:大众网作者:

王青霞

  今年2月,山东省纪委印发《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最大限度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充分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关要履行党内监督专责和协助党委职责,以第一种形态“小题目”做实日常监督“大文章”。

  运用第一种形态,要做到“小中见大”。在日常工作中,请吃吃请、工作餐报销不规范、村级“三资”经费管理不当等看似不起眼的小毛病,其实反映的是作风上的大问题,甚至可能成为奢靡腐败的“温床”。在廉洁用权、联系群众、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还存在因为警觉不够出现弱化、因为较真不够出现虚化、因为精准不够出现泛化等问题。一些小问题不解决,就可能小变中、中变大、一变多,就容易形成“破窗效应”,违纪问题最后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因此,在实践中要及时对党员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针对思想上的波动、内心里的浮动、工作中的变动等多种情况,做到“管中窥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干部自觉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

  运用第一种形态,要做到“小材大用”。把谈话或者书面提醒、约谈、通报、批评教育等灵活方式,作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内容,做到该谈的坚决谈、及时谈,该询的必须询、具体询,该通报的坚决通报、严肃通报,在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之初,及时“揪揪耳朵”、红脸出汗,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就是要通过小而精的日常监督方式,实现常提醒、严教育、真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从小事小节管住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使其树牢红线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日常监督的“小法宝”,努力为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奠定坚实基础。

  运用第一种形态,要做到“小惩大诫”。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列席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以案促改等多种方式,打出一套“组合拳”,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防患于未然、治疾于初萌。把日常谈心谈话融入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引导党员干部知错改错、立查立改、快查快改。同时,要建立更加常态化、链条化、长效化干部教育监督制度机制,做到对问题精准发现、及时提醒、及时预防,以“第一种形态”教育警醒作用的巩固强化,不断推动后三种形态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效应的放大增强,使“四种形态”在监督中环环相扣,坚持在每一个环节都贯穿一体推进“三不”、深化标本兼治的精神,持续营造全面从严、风清气正的氛围。

责任编辑:牛乐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