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样板”不做“样子”

2018-07-27 17:39:00来源:大众网作者:陈常国

  陈常国

  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在不久前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会议上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动员全省各级各方面,全力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突出强调,要打造“样板”,不能打造“样子”。

  所谓“样板”,从字面理解就是“榜样”“模板”之意,是能够供他人学习、借鉴、推广的事物,也可称之为“范本”。如我们平常所说的样板房、样板间,样板戏、样板工程等等。

  样板一般来说都是精心打造、精工制作,属于精品、经典的事物。而“样子”和“样板”比较,虽一字之差,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做“样子”实则是走过场、搞形式的花架子,是形式主义的一种表现,是不可取的。

  “样板”体现了工作态度、落实力度。当前,在推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推进改革创新的进程中,各级党委政府都提出了打造这样那样的“样板”,体现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事业担当、使命担当。

  打造“样板”是对工作的负责、对发展的负责、对社会的负责、对人民的负责;是求实务实、真抓实干的体现;是开拓创新、精益求精的写照。可以说,样板就是标准、就是标杆,就是模范、就是示范,是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典范”。打造“样板”,既需要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和水平,又需要决策能力、干事魄力。对此,领导干部要切实树立“样板”意识、精品意识,不断补齐、补强自己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短板,切实成为打造“样板工程”的“能工巧匠”。

  “样子”反映出工作浮夸、作风漂浮。工作“做样子”,做给上级看、做给他人看,不是真正能够让群众得实惠。“样子工程”是形式主义在作祟,个人主义在作怪;是工作被动应付、华而不实、劳民伤财、得不偿失的虚假行为,带有强烈的欺骗性和蒙蔽性,为群众所不齿。

  工作做“样子”,干事求“表面”,追求“表面效应”,一时感觉“赏心悦目”、领导称许,但久而久之就会缺乏生命力,就会“风光不再”,成为党员群众“热议”的话题,疏远甚至隔阂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党委政府的公信力也将大打折扣。“样子工程”反映的是个别领导干部投机取巧、“投人所好”的错误心态,是不担当、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具体表现。对因做“样子”而造成的损失应当进行问责,通过问责机制让那些爱做样子、欺上瞒下的个别干部把心思真正用到干事创业上来,用到为群众谋利益、谋幸福上来。

  干事创业作表率,创新发展做模范。各级党委政府和党的领导干部务必要树立“样板”意识,摒弃“样子”思想,切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扎扎实实干工作。

初审编辑:王封

责任编辑: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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