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带头讲“网法”

2018-05-03 11:32:00来源:大众网作者:
陈常国
  习近平同志在出席今年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依法上网、文明上网”是作为一名公民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广大党员、干部更应自觉遵守上网“纪律”和“规矩”,带头讲“网法”形成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的“头雁效应”。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网络逐渐走进千家万户,给人们学习生活娱乐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弊端”:通过网络的欺诈、诱骗等违法行为,低俗信息、游戏等“电子鸦片”,造谣惑众、恶意中伤等不良言论时有发生,甚至有的党员干部对网络安全法规置若罔闻,沦为虚假信息、新闻,低俗段子的“传播者”、“发布者”,“污染”了网络空间,而且影响了党员乃至党委政府形象。家有家规,网有“网法”。党员干部要做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的“带头人”,带头讲“网法”,重点在增强三个意识上下工夫:
  要在增强政治意识上下工夫。当前,我国正加快推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网络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学习“互联网”、融入“互联网”,运用“互联网”开展学习与工作。要按照习近平强调的那样,主动适应信息化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
  要在增强法治意识上下工夫。习近平多次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安全法》以及各级制定的有关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都为依法管网、办网、上网等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遵循。党员干部增强网络的法治意识,就要不能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歪曲党的政策及其他有政治问题的文章、言论;就不能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历史,抹黑先烈和英模;就不能宣传封建迷信、低级趣味的音视频、文章资料等信息内容,切实带头依法上网、文明上网,既要“健康”上网,又要网上“健康”。
  要在增强监督意识上下工夫。互联网具有传播速度快、穿透力强、影响力大等特点。党员干部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就要强化监督,注意发现和搜集民声民情民愿。一方面,对发现网上违法违规违纪信息、活动的,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网络平台等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处置,履行好举报监督的义务。另一方面,要正确对待和处理网上“批评”,对网上“监督”,不论是对党委政府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要积极对待,认真研究和处理。要坚决摒弃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思想,对不良言论和影响切忌置若罔闻,熟视无睹,任凭不实或失实信息传播泛滥,误导网民。对一切侵害党和人民、国家社会利益的事都不能当作“睁眼瞎”、“耳旁风”,要当好“千里眼” 和“顺风耳”,努力保持清朗安全的“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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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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