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当微评

2017-06-28 11:20:00来源:新华社作者:
    背景:6月23日,山西平陆一孕妇在微信朋友圈称,当天早上去医院待产,在平陆县米汤沟连续弯道处被堵将近40分钟。其间丈夫三次拜托交警放行,但对方态度恶劣,说“后面车上坐的都是平陆县的领导,等领导过去了你们再走······”同日,平陆警方回应,由于当地举办活动采取限行措施,致孕妇被堵,向当事人致歉。

  新京报发表朱达志的观点:从当地实际来看,盘山公路本就通行条件不佳,加上缺少停车场等设施,车辆停在盘山公路两旁,势必造成通行困难。对此,当地警方或活动举办方应有充分的准备,并针对突发情况制定周密的预案。即使预案不足,在遇到“孕妇待产”这样的突发情况时,也应该特事特办,给待产孕妇开辟“绿色通道”。这时,就别说什么“让领导先走”了。莫道市县领导,即便更高级别的领导遇到这样的事,恐怕也会主动避让一下。究竟是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重要,还是领导早几分钟晚几分钟通行更重要?这样的问题,放在现代政治文明语境下,恐怕不难回答。平陆警方在公告的最后称:“我们平陆公安全体民警一定会全力以赴为平陆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治安环境!”然而,他们或许更应该记得,世间万物,人是最重要的。民众的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公共安全”。

  许多重大活动都强调,尽量减少对社会生产与群众生活的影响。八项规定更明确要求,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基于上述原则,再看平陆这起事件中的警察对待孕妇甩下一句“等领导过去了你们再走”,其中的蛮横冷漠与管制不妥,无需赘言。事实上,许多老百姓都是识大体的,能够理解与配合管理者的管理。但是,一旦遇上人命关天的事,群众等不起,更拖不起。发生在平陆县的这件事,折射出某些基层执法者的官僚主义与一心唯上,没有将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放在心上,更没有“认真贯彻”八项规定之要求。幸亏这次耽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是平陆警方应该庆幸的。平陆警方在微信公众号上道个歉就算完事?必须追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某些管理者与执法者真的上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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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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