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精神培育亟需现实土壤

2015-11-26 09:30:00来源:大众网作者:张培国
 作者:张培国 

  1985年联合国大会把每年的125日规定为“国际志愿人员日”,到今年的125日已经是第30个国际志愿者日。应该说,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志愿者组织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发展迅速,势头良好,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志愿服务精神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同和参与。

  然而,与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总体要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愿景相比,与国外发达的志愿服务水平相比,我国志愿服务组织仍然存在着起步较晚、人们的思想认同和主动参与意识不强,社会化、规范化程度不够等问题。以笔者来看,就是整个社会氛围还缺少培育志愿精神生根发芽的社会土壤,要推动志愿服务蓬勃兴起,关键要抓好以下三点。

  其一,要尽快推动志愿服务立法。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出台的专门规范志愿服务的立法均限于地方层面,仍有约81%的地区处于志愿服务立法的空白地带,全国至今没有一部统一的志愿服务法。在现有立法中,地方性立法多以原则性的规定为主,可操作性不强,相关规定不具体。也正是因为法律法规的缺失和不完备,才会导致相关主体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各主体之间的关系界定不清晰,职责权限难以明确和落实,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志愿行动难以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其二,要探索完善志愿服务回馈机制。尽管志愿者的志愿服务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但作为组织者,需要全面考虑志愿者在参与过程中的一些个人需求。如个人成长、安全和福利等,包括为志愿者提供保险、误餐费、交通费等开支与基本的福利保障。换句话说,就是要保证志愿者不能“流血再流泪”,在日后需要他人帮助时,可以有制度兜底。因此,政府应该着手建立诸如时间储蓄、志愿者保险、志愿者回馈等制度,并将志愿者服务记录与其享受公共服务相挂钩,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热情。

  其三,要抓紧建立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广泛开展志愿服务,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中也提出:“建立完善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和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并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笔者以为,落实中央部署,需要各级尽快制定基本规范,统一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和基本功能,奠定数据共享和交换基础,从而推动志愿服务记录实现异地转移和接续。

  如果说,志愿服务是盏灯,那么我们每个社会公民就是这盏灯里面那一点微弱的能量。12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希望各级都能将志愿服务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通过培育志愿者精神的现实土壤 ,将志愿服务这盏灯的光芒持续、恒久地点亮。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牛乐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