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公敌“舆论冤案”说“不”!

2016-06-25 17:00:00来源:大众网作者:牧键
作者:牧键
    在最初的理想设计里,舆论监督是为捍卫我们探求真相与向往公平正义之天性而生的,被有些人称为司法、立法、行政之外第四大国家权力。
  不容否认,在我们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中,舆论监督的贡献无可替代。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尤其是网媒和自媒体的诞生与繁荣,原有的舆论监督生态已被重构,舆论监督的作用与地位也到达了历史顶峰。
  在制约舆论监督权力稍显乏力的今天,舆论监督的不当或错误使用屡见不鲜,往往酿成“舆论冤案”,社会公信、道德与法治的底线一再被侵蚀和突破。必须指出的是,“舆论冤案”影响的不只是社会评价,更是实打实的事件处置与司法审判,决定了当事人、某个群体的利益得失与某个行业的变革与发展,深远的影响则是我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更有整个国家与民族的命运走向。例如,我们国内网络黑五类(公务员、城管、教师、医生、警察)标签化、PX项目妖魔化等等已成撕裂社会和戕害发展的顽疾,而“阿拉伯之春”让中东横尸遍野,也已让欧洲付出血的代价。
  在我们的传统思维里,往往认为冤案只存在于司法领域,而忽视了“舆论冤案”的真实存在。司法冤案是我们人类社会的公敌之一,那么“舆论冤案”同样也是公敌。面对司法冤案,我们早已同仇敌忾,群起攻之,但面对愈演愈烈的“舆论冤案”,我们不少人却视而不见,闭口不言。而那些敢于揭露“舆论冤案”者,不是被掐着喉咙,就是被污名化,理性的声音无法有效传播,一切言论都被视为“洗地”,有时干脆被拿掉话筒。如此乱象,究其原因,大致有三:
  一是“自由”逆鳞不可触。在所谓“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新闻监督”、”目的正义”等冠冕堂皇之理由的遮掩下,监督舆论监督成为绝对禁区。
  二是法规制约尚乏力。行有行规,舆论监督不缺相应的法律法律,而是缺对违法法规者的有力惩处,也缺少对理性监督舆论监督的引导与支持。
  三是利益驱动太疯狂。一位朋友在微信群里告诉大家,他曾问南方某大报的一名记者,为什么有的媒体那么没节操。该记者直言不讳地说,赚到钱就好。除了经济利益之外,政治利益的驱动同样大量存在。
  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国家层面正在不断加强对“舆论冤案”的防治工作,民间自发的正义舆论监督力量也在逆境中逐步成长,对“舆论冤案”的防范、揭露与惩处的密度与力度越来越大,舆论监督艰难地逐步回归正道。比如说,今年4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开通报《财经》杂志微信公众号等15家媒体发布《春节纪事:一个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等虚假失实报道,近日国家网信办又组织开展全国跟帖评论专项整治,这都是在向“舆论冤案”这一社会公敌说“不”。
  不过,我们要深知“舆论冤案”操纵者与获利者做大做强不是三五年的功夫,资金、平台、人脉绝非一般人可以想象,颠倒是非、煽动民粹的伎俩更是炉火纯青,对他们说“不”,必然招致他们的疯狂撕咬。面对这样强大的公敌,我们若退却,那么只有死路一条,唯有坚决与之斗争,方有看见明日曙光的希望,别无他选。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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