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带病提拔”,板子要“更准更狠”

2016-08-30 14:46:00来源:大众网作者:韩建平
 韩建平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意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8月29日 新华网)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
  毋庸赘言的是,“带病提拔”作为一种恶性现象,由来已久,且在一定范围内依旧客观存在。更需警惕的是,诸多“带病提拔”的案例,其实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问题重重,但在干部任用时却被“个别违规者”人为忽视,继而严重地破坏了政治生态,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更无须讳言的是,一些地方官场,已经被部分不干实事的“问题干部”搞得乌烟瘴气。
  怎么办?有伤口就要及时就医、用药。不能因为怕疼,怕累,怕麻烦,而讳疾忌医。倘若如此,等伤口越来越大,也就病入膏肓、无药可治了。尤其今明两年是各级党组织集中换届年。换届工作事关“十三五”发展大局,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这一期间,就是要进一步整肃换届纪律,保障各地换届风清气正,严防“带病提名”“带病提拔”,真正选出党组织信任、人民群众喜欢的好干部。从这个角度上,《意见》的下发不仅是提醒,更是一种告诫——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此时此刻,笔者还想提醒一句的是,整肃换届纪律,仅仅依靠贯彻这一《意见》还远远不够。为什么中央要制定下发意见?就是因为一些地方在执行党的规章制度,党的选人用人标准的时候,“走了样儿”“打了折扣”,甚至搞起了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形成了“小圈子”、利益共同体。可以说,这类问题比“带病提拔”更可怕。而且,它滋养、繁衍着“带病提拔”。
  《意见》指出,要对“带病提拔”提拔问题严查、惩处、追责。笔者觉得,问责的板子不应该再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要更准更狠,更要“拔出萝卜带出泥”。在惩治问题上,要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一些地方在查办案件、问责追责上同样存在着“治党不从严,追责不细致”的问题,生怕“破坏了感情”“撕破了脸面”。党的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制度,岂是一句“脸面和感情”违背的了得?
  还是那句话,全面从严治党,不容许“打折扣”“卖人情”“走了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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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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