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群殴商贩,“冤冤相报”何时了?

2017-04-12 15:07:00来源:大众网作者:李海丰
 李海丰
  云南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10日通报“大理城管群殴一名摆摊男子”时称,该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文明行为,公安局已对该事件介入调查。(来源:中国新闻网4月10日)

  一提到城管,人们潜意识肯定首先想到的是商贩,他们之间是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关系。近年来,经媒体曝光的城管与商贩冲突事件不在少数,对公众而言,已经屡见不鲜。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似乎是一对天敌,矛盾冲突不断。冲突背后引发人们思考最多的是,二者怎样才能和谐相处,怎样避免频发的矛盾冲突。对于这个问题,似乎现在还没有真正的答案,怎样缓解城管与商贩之间的关系还需深入探索。云南大理这起不文明执法事件,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给出的理由是:“由于执法人员对流动摊贩当事人进行多次教育规劝,但该摊贩拒不配合、情绪暴躁,并辱骂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违规行为采取现场暂扣物品取证,在此过程中,该摊贩强行抢回暂扣物品并逃离,由此引发冲突。”诚然,这样的理由听起来确实没错,大家都是人生父母养的,都有尊严,也都有情绪,受到了侮辱谁都想要还回去。但是,不要忘了,城管身为执法者,穿上了那身衣服,手握那份权力,就应当履行那身衣服代表的那个职责。因为一旦穿上那身衣服,城管就不再是一个普通大众了,而是代表了政府形象、背负了人民信任的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公仆。

  当然,城管人员也是人,也逃离不开七情六欲的控制,也有情绪表达需要,不过,身上职责与纪律要求就决定了不允许这样做。错了就是错了,暴力执法已是既定事实,纵然是任何理由都抹杀不去、洗脱不了的,也别想用这些听起来都正确的理由为暴力执法的事实背锅。

  其实,事情往往并非都是非黑即白,对于这件事情也并非只能用暴力以暴制暴。应该说,流动摊贩在城管面前是绝对的弱者,想必如果不是生计所迫,谁也不会想做流动摊贩。试想,如果城管们在执法前,或者说在依法用权、依规执法的基础上,再多一些人性化的沟通交流,让双方都能站在对方的角度和立场换位思考,替对方考虑一下,而不是一开始就定义为互为对立面的关系。那么,还会有这么多暴力抗法、暴力执法的冲突吗?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到那时,即使有,也只会是个例罢了。

  常言道:“冰冻三尺并非一日之寒”。客观来讲,执法乱象屡禁不止也并非一日之功,确有其复杂成因。但是,不能总是亡羊补牢,见子打子,做事后诸葛。笔者不禁要问:“冤冤相报何时了”?这就告诫执法部门乃至执法者,既然问题暴露出来了,如若不能抓住问题的本质,找准病灶所在,精准施策、精准开方,“药”吃的越多,可能导致问题越严重,痼疾更难除。

  毋庸置疑,对于暴力抗法者要严惩,对于暴力执法者更要严惩、严管,这是必须的。但是严惩、严管之后,相关部门和决策者们也应该深思,究竟执法乱象背后深层次的根源在哪,如何才能让让执法者文明执法、依法用法,让人民群众懂法遵法、守法的意识更加入脑入心,让执法乱象不再幕幕重演。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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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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