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微腐败”问题应该一直保持进行时

2017-05-16 10:04:00来源:大众网作者:牛品超
 牛品超

   中央巡视就要实现全覆盖了,有的省区市巡视已经实现全覆盖了,那么,肯定有人想问:我们村、我们镇、我们县,谁来巡一巡?据中纪委网站消息,目前,作为巡视工作向市县基层的延伸,全国335个市(地州盟)、2220个县(市区旗)党委均已建立巡察制度,给了基层老百姓一条直接反映问题的渠道。(514日,光明网)

  不同于“大贪大腐”,微腐败独具“小”、“多”的特点,“小”指的是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比如对待群众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不严谨等;“多”指的是这种乱用公权力的行为很普遍,比如政策上打“擦边球”,“弹性执法”等等怪相,可以说普遍存在着。此次,剑指“微腐败”的巡查就是宣誓对微腐败问题的重视和决心,是要对微腐败问题动真格、用重典,这样的决心和意志一亮明,就不难收获百姓的一路拥护和支持。

  微腐败相对于所谓的“大贪大腐”而言,有许多问题与作风隐患互相缠绕,难以厘清。表面上,微腐败看似“微小”,“动作”幅度小、贪腐后果轻,但其实这种想法是纵容了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的偏激思想,如果任其积小成多,由小积大,必会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因此,巡查“微腐败”问题应该一直保持进行时。

  微腐败其实也是一种潜祸患,微腐败背后隐藏的是直接腐败的跟进,是欲壑难填的开端,是腐蚀堕落的温床。微腐败也是“大祸根”,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蚀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正是从这些微小的事情开始,有些党员干部渐渐迷失了自己,滴水石穿,聚沙成堆。久而久之,使微腐败慢慢积累成"大腐败",最终成为大贪官。积小错成大错,积小恶成大恶,积小腐成大腐,积小贪成大贪。

  治理“微腐败”,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一是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理论知识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在选人用人上充分发挥“优币驱逐劣币”原则,要选优配强各基层领导班子,把那些为人正派、服务意识强、群众信任的人选上来,把为官不为、宗旨意识淡漠的选下去;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筑牢权力的“笼子”,要不断强化上级监督、下级监督、群众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堵塞“微腐败”现象发生的漏洞;三是要开展专项治理,针对问题比较集中、民生项目较多、社会比较关注的部门进行专项治理,重点督办。遏制“微腐败”现象,上下联动,综合治理,使“微腐败”现象无处藏身,从严督促党员干部要做好政治上的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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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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