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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敢当时评 >海报时评

海报时评丨“网红特权”现象,该好好治治了

2024

/ 01/0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红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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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评论员 王红妮

  “我是网红,我师弟是‘垫底辣孩’,他1000多万粉丝,我280万粉丝。航班延误了5个小时,我要求航空公司给我特殊照顾。”日前,《法治日报》报道剖析了不久前发生的一起网红维权事件,涉事网红被指利用身份和影响力耍“特权”,进而引发了公众对“网红特权”现象的关注。

  身为网络红人,拥有数量可观的粉丝、支持者,并不意味着可以高人一等、享受特权。在航班延误事件中,涉事网红的做法正是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来行使特权。报道称,“当时这名男子情绪激动,要求上飞机等着,否则就投诉,还威胁要发视频曝光工作人员,让工作人员都下岗、失业,并辱骂工作人员。”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也涉嫌违法。事实上,此类“网红特权”行为并非个例。诸如“网红骑摩托车上高速被拦发视频维权”“‘美食博主’打着探店或维权的名号要求吃霸王餐”等事件,屡屡在网络空间上演。这类行为严重影响了网络空间的健康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红特权”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而是与个人素质、网络平台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缺失有关。部分网红、大V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在网络上发表虚假的或是有偏见的内容,模糊了事件真相,混淆了公众视听,浪费了公共资源。舆论监督不应该成为提高流量和点击量的手段,更不能成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幌子。对于利用虚假内容吸引流量、行敲诈之实等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以维护公平、正义、健康的网络环境。

  遏制“网红特权”现象的蔓延,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网络平台要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去年7月,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网站平台应当要求“自媒体”对其发布转载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并在信息发布页面展示“自媒体”账号名称。近期,国家网信部门公开一批破坏营商网络环境的典型案例,其中,多个打着舆论监督旗号,发布不实信息谋取非法利益的账号主体被关闭并纳入“黑名单”。这表明,舆论监督并非“万能钥匙”,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正确发挥监督功能。

  同时,“自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无中生有,不得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得以拼凑剪辑、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开展舆论监督时,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在法律框架内考虑问题,不能以曝光威胁监督对象。公众也应提高媒体素养和法律意识。在面对网络信息时,保持理性思考和独立判断的能力,不盲目跟风和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只有当每个人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网络秩序时,“网红特权”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编辑:庄文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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