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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荣
北京市政协委员陆德山拿出提案,建议建立“红包”上交制度,医院将“红包”部分返还医生作为奖励,称医疗行为是服务行为,收红包不属行贿受贿。市卫生局和卫生界别的多数政协委员持反对意见,认为不能把医疗“红包”合法化。(据《新京报》1月27日)
如果真得建立“红包”上交制度,那么送“红包”将从一种潜规则变成一种明规则,病人将不得不多出一份支出。这对病人是相当不公平的。凭什么病人要给医生送“红包”?
说起来可笑,陆德山认为,医生收“红包”是被迫的,如果不要,患者家属就心中没底,不塌实。为了使病人家属塌实,医生就应该收“红包”。看起来,医生收“红包”是为了病人,可细推敲之,却是天大的笑话,试想,如果医生都是那么尽责,那么令病人放心,病人家属何苦要用“红包”来为自己放心,真是太多医生违背了职业道德,正是因为太多医生因没收“红包”而故意给病人增加麻烦,所以才会发展到不送“红包”不踏实的荒诞现实。
哪个病人喜欢给医生红包?我想是没有的,都是在无奈之下,在不得不遵守潜规则之下才送的。收不收“红包”的关键在于医生而不在于病人。如果一个医院真正将“红包”问题看得很重,作了严厉的惩罚规定,相信没几个医生敢跟自己开玩笑。正是因为医院的有意无意纵容,才使医生肆无忌惮的收红包。陆德山认为很少有医生主动要“红包”,但我作为一个与医院打过交道的普通公民,却可以明确的告诉陆先生,当医院对“红包”医生不加管理的情况下,医生是会主动向病人要“红包”的。笔者所在市的一家医院,就是达到每一个医生主动向病人要“红包”的程度,并且每一个职位的“红包数”都已被明确规定了。人的欲望是无穷的,贪财之手不加抑制,只会伸得更长,毕竟医生不是特殊材料做成的。
作为一个老百姓恨之入骨又无可奈何的“红包”,医生也只能在暗中接收。在我看来,这披着罪孽的东西,迟早要在某一天被“革命”掉,没想到,竟有政协委员要为它正名,要使它变得“合法”,这只能说明普通老百姓在为自己利益的博弈过程中,缺乏一定的话语权。利益优势者在话语权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强势,可能将由此引发更大的“马太效应”。在现有的医疗体制下,“红包”也只能算是医生的一种灰色收入,它的非法性也使收受医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风险,如果给其准生证,将使这一笔灰色收入合法花,医生是收得心花怒放,而病人将是雪上加霜。
从事情的实质性来看,“红包”除了增加病人的痛苦,增加医生的收入而没有其它的丝毫意义。更无助于患者病情的好转,也无助于医疗服务的猛进。 默认红包,就是默认了金钱决定命运的医疗"丛林法则"。就是默认了一种罪孽。在生命面前,我们绝不能容许罪孽迈前一步,哪怕是最小的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