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传媒焦点

2009-10-20 13:44:00来源:青年记者作者:
    ☆《开学第一课》大型公益活动

  简介:9月1日晚,在全国中小学开学的第一天,央视组织了大型公益活动《开学第一课》,以“爱让中国更美丽”为主线,融入演讲与互动内容,化传统的爱国教育课为一次别开生面的聚焦“爱”的主题班会,倡议全国中小学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以“爱国”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同时也倡导爱国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开学第一课》分为“爱是分享”、“爱是力量”、“爱是承担”、“爱是荣耀”四个小节,用专题短片、演讲、互动游戏的方式寓教于乐,启示孩子们理解爱的本义、培养孩子们健康的人格,并带领孩子们一起思考应该怎样用实际行动诠释“爱国”。
  点评:去年9月1日央视首次推出大型公益节目《开学第一课》,被称为“史上最牛的一堂课”。今年央视继续延续这一大型公益活动,效果很好,意义重大,为全国的媒体同行做出了表率。媒体不能忘记自己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并要以具体的行动为公众利益服务,尽自己的所能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一些促进工作。

  ☆各方热议《中华新闻报》停刊

  简介:8月28日,一则“关于《中华新闻报》社清算公告”出现在《中国新闻出版报》头版。创办了16年之久,发行量曾达到10多万份的《中华新闻报》走到了终点。这是迄今为止第一家中央级新闻报纸倒闭。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中华新闻报》没有通过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年检,主要是卡在经营方面。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了解,2009年5月《中华新闻报》社实施竞聘上岗后,该报共有职工30人(不含社长、总编辑和记者站人员)。从7月25日至今,包括副总编辑魏轶群在内的7人陆续被调至中国记协工作,部分人员暂时没有着落。
  各方观点:
  原《中华新闻报》编辑郭国荣:没有找到适当的赢利模式是报纸难以为继的主要原因。从大的方面说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直接的原因就是报社2006年创办的专刊被砍掉了。
  原《中华新闻报》员工王美(化名):《中华新闻报》的停刊,其实是“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模式不适应目前报业发展的结果。据我了解,很多部委机关办的机关报,体制僵化,思路陈旧,内容死板,几乎没有读者,经营也步履维艰。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王君超:客观地评价,《中华新闻报》在沟通新闻界信息、刊登新闻理论文章、报道媒体经验和批评新闻界不正之风等方面都曾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在版式改革方面,该报也做过不少有益的探索。
  第一家中央级新闻报纸倒闭后,会不会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甚至出现“纸媒倒闭潮”目前还很难预料。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市场不相信眼泪”,报业市场优胜劣汰,“劣币”最终会被“良币”驱逐。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目前很多报刊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遵循条块分割的模式,但这种配置模式与市场和社会的需求并不对应,刊号资源的配置模式在市场化的冲击下势必会有所改革和调整,《中华新闻报》的停刊就是报业改革的先声。
  因为触及了报纸的所有制层面,可以说这一次报业改革是近年来最为深刻的一次。改革必然会有各种利益的博弈,报业改革中不要有过多的行政因素干涉,要更多地向社会需求和市场化的方向倾斜。至于一些领域的行业报纸,如果自我改革得当,还是有其生存空间的。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朱春阳:业界对此的评价是积极的,认为新一轮报刊体制改革力度明显强于以前。其实,如果看看《中华新闻报》的主管单位,就知道这次改革还是之前的改革路径的一次滑行。
  从组织的性质来看,中国记协作为行业协会属于典型的非营利性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其下属的《中华新闻报》也属于行业性公共服务类媒体。《中华新闻报》的结局也为当前“分类改革”的必要性提供了新的证据支持。分类改革的目的不是要让所有经营不善的媒体都倒闭,而是要让市场的归于市场,公共服务的归于公共服务。
  我认为,《中华新闻报》的结局只能证明一点,即在行业协会这样的组织中,以赢利为目的的媒体运行方式失败了。作为行业协会,中国记协能否尝试换一种思路来推行行业媒体?而行业协会的媒体在坚持舆论导向正确的前提下,如果能够成为行业讨论与利益沟通的平台,成为行业利益的真正代言人,不会没有生存的空间。 
  主持人点评:诚如一些人士所言,我国当前的行业报仍然是太多了,计划经济时代,各行业都办报,作为宣传本行业的工具,然而,进入市场后,各行业肥瘦不均,有的行业报员工待遇好得让人羡慕,如烟草、石化、电力、电信等,而有的行业本身就是清水衙门,其所办的报便求助无门,只好自己闯天下,难免招来一些江湖人士胡乱作为,败坏了媒体的名声,也赚不了多少钱,对这样的报刊来说,停刊是一种解脱。
  就在《中华新闻报》宣布停刊的前几天,《山西日报》刊登的消息称有两名自称《中华新闻报》记者的假记者涉嫌敲诈被山西省繁峙县警方刑事拘留,一人持《中华新闻报》社的工作证,自称为报社行风编辑部副主任;另一人无任何新闻媒体证件,自称为报社行风编辑部编辑。此情此景,让人无语,借用赵本山的话说:“悲哀”。

  ☆广电总局广告播放新规

  简介:据国家广电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要求今后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
  点评:广电总局的通知最多,执行得也最差,那些所谓要严厉整治的各种违规广告仍在变着花样地骗人,此新规刚出来没几天,就有人在网上给出了应对的招数,如该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播出的广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可以对有关播出机构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网友认为此条规定可能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放虚假违法广告大开方便之门。另外,硬广告有了时间限制,电视台仍然可以通过植入式广告或软广告来增加广告播出时间等。不知办法的制定者想好了对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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