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播学角度看“被”现象

2010-06-07 16:33:00来源:青年记者作者:李方圆

  ● 李方圆

  2010年2月6日,一项由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网络媒体语言分中心、商务印书馆等单位联合主办的“汉语盘点2009”活动中,“被”字被网民票选为“2009年度汉语第一字”。这里所说的“被”脱离了我们平常的词语运用,反映在大众传播学领域中,形成了一种“被”现象。

  “被”现象是指在一些公共信息发布后,信息中的相关核心词,被某些公众加个“被”字而成为“被字句”的语言现象。①“被”这个原本正常的词法结构被赋予了新的象征义,成为一个话语符号并扩展到了其他领域,由此折射出了一种畸形的社会现象。如“被自杀”、“被就业”、“被慈善”、“被小康”等。

  “被”现象的传播学分析

  1.传播效果。以高校大学生“被”就业为例,如果将高校就业部门当作信息传播者,将夸大的就业率作为传播信息,广大民众作为信息接受者,那么,从传播效果上来看,受众的反馈与传播者的预期效果相左,这无疑是个失败的传播案例。施拉姆在大众传播过程模式中指出,在信息传播中的每个接受者都扮演着译码、释码和编码的角色,个人在群体内,讯息得到再解释或加工。当受众以一种传播者的姿态进行信息反馈时,此时我们再来看这个“再传播”的传播效果——“被”字被创造出来,“被”现象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同,引起了相应部门的重视——便是相对成功的。

  2.期望违背理论。“期望违背理论”关注的是人们对个体或社会行为的预期及这些预期被违背时人们的反应。当期望被违背时,人们对承载这些行为的信息本身的注意力就会下降,而对导致此违背现象的原因会格外关注。②在“被”现象中,公众本来是想通过相关公权话语得到对自己有益的信息,但受众本身就是传播者所发布信息的主角,自然接受不了如此当面造谣式的造假。“被”造就的“小康”和“幸福”是不符合受众自身体验的,甚至引起了他们的强烈不满,于是他们又变成了传播者,开始寻求真相、探究原因。

  3.议程设置功能。在网络时代,传受双方的地位平等,双方的角色也可以自由地转换,这就很好地解释了前面所说的受众再传播现象。在“被”现象中,首先是网络受众通过论坛、贴吧、博客等形式发表自己“被××”的经历,如果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被”便在网络上传播开来,这属于公众议程设置。

  另外,这些大众高度关注的议题又进入了传统媒体的议程范围。当“被”现象在网络上被热议时,传统媒体也对此进行了关注,电视节目上盘点“被字句”事件;报纸、杂志刊发了关于“被现象”不同角度的评论和剖析等。这时,议程设置的主体由网络用户中的某个人到某些人再到传统媒介机构,形成一种个人、组织都能参与、都能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议程设置主体的传播过程。③这便体现出了新型传播环境下的新特点:不同议程设置主体的互动性和交叉性。

  “被”现象出现的原因

  从各个“被”现象的具体内容来看,它的产生和流行原因并不复杂。

  第一,信息失实。在“被”现象的典型事件中,大多都与信息失真甚至造假有关。这一切都直指公权话语的行为失当,倘若相关部门在信息发布的真实性不下工夫,相信还会有更多的“被”现象出现。

  第二,网络媒体的兴起。以往的大众传播属于单向性很强的传播活动,互动机制较弱,缺乏灵活有效的反馈渠道,个人虽然也能参与其中,但是这种参与不起控制作用,只能是一种信息的反馈,难以形成引起重视的话语力量。而网络传播打破了传统媒体的话语权垄断,赋予了公众平等的话语权,使公众对信息的互动反馈和话语对抗成为可能。

  这些加了“被”字前缀的公共舆论词汇,以一种别扭的方式诠释了公众“被动”的社会现实,击中了现阶段社会中普遍的精神状况和权利困境,引起了公众广泛的心理认同。正是因为公众不愿再“被动接受”,才会发明“被字句”来宣泄自身的不满。

  “被”现象的启示

  仔细探究一下“被”现象,我们不难发现,公众对于那些失实的信息,主动公开表达自己的诉求,其实是一种进步。这一方面表现出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监督意识的加强;另一方面,则反映出现阶段的传播已由传者为中心向以受者为中心转变。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不足。作为网络媒体,在保障了公众平等话语权的同时,另一方面,网络舆论环境复杂,极易造成信息泛滥。网络时代,权力话语被肆意调侃,倘若这种情况成为一种社会常态,它造成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网络舆论的监督和话语抵抗日益显著,急需达成话语和解,如何走出“被现象”的怪圈,成为政府部门和主流媒体都应考量的问题。首先,政府部门公共话语的真实性有待提高,加强自我审视和管理机制,实事求是,才能从根本上断绝“被现象”的出现;其次,作为主流媒体,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同时,做好网络媒体的把关角色,识别真实信息,防止舆论监督退化为言论暴力。

  从“华南虎”事件到“躲猫猫”事件,再到目前的“被”现象,公权机关非但没有当好传播的“主角”,反而总在扮演尴尬角色,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时至今日,公权话语如何才能挽回公众的信任,重树自身权威,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注释:

  ① 百度百科:“被现象”,http://baike.baidu.com/view/2796329.htm?fr=ala0_1

  ② 赵俊峰 刘蒙之:《传播学范式下的躲猫猫事件》 ,《传媒观察》,2009年第10期

  ③徐春霞:《新媒体时代的议程设置“主体”分析》,《新闻窗》,2009年第6期

  (作者单位: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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