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报界的同业行动

2010-08-26 10:46:00来源:青年记者作者:陈玉申

  在民国时期的报坛上,不同政治背景的报纸常常因意见互异而形成对立,甚至展开激烈的论战。即使是那些以赢利为宗旨的商业性报纸,也很重视言论的竞争,力求在“意见市场”上发出自己独特的声音。但是,报界有时也会在某些问题上达成共识,联合起来发表意见,表达共同的观点和主张。

  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群体,报界有其共同的利益诉求,尤其是对于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始终保持特别的关切。中华民国成立伊始,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颁布暂行报律,试图对报界实施管制。当这个报律的电文发至中国报界俱进会,令其转饬全国报馆遵照执行时,遭到了报界的一致反对。上海各大报馆联名致电孙中山并通电全国,指斥南京临时政府“欲袭满清专制之故伎,钳制舆论”。各报还一同刊出章太炎起草的《却还内务部所定报律议》,对报律条文逐一批驳,认为报律的制定不符合立法程序,且措词含混,漫无界限,缺乏明确的执行标准,报界绝不承认这个报律。在报界的抗议下,孙中山下令撤消报律,并表示要切实保护言论自由。在这次报界的群体行动中,同盟会的机关报《民立报》也加入反对者的行列,这说明言论自由关乎报界的共同权益,不同政见的报纸在这一问题上会采取相同的立场。

  每当一家报社遭受迫害和摧残时,报界也会群起声援,向强暴势力发出声讨。1933年1月,江苏镇江的《江声日报》因揭露当地弊政和官场黑幕,被江苏省主席顾祝同下令封闭,主笔刘煜生被非法枪毙。消息传出后,各地报界团体纷纷举行集会,发表声明,一致谴责顾祝同残杀报人,抗议浪潮席卷全国。上海各报社239名记者联名发表宣言,强烈要求国民党政府查办顾祝同,切实保护新闻记者的人身安全。为了平息报界的愤怒,国民党当局改组了江苏省政府,撤销顾祝同的省主席职务,并在这一年的9月1日发出《保护新闻事业人员》的通令。经报界倡议,9月1日后来被确定为“记者节”。

  民国时期报界的同业行动并没有局限于维护行业权益、争取新闻自由方面,对于社会重大事件和重要议题,报界也会采取联合行动,以集体发声的方式影响事态的演变。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北洋政府镇压民众,逮捕爱国学生。上海报界联合致电北洋政府,认为“北京学生为青岛问题激成示威运动,出于爱国真诚”,要求政府顺应舆情,立即释放被捕学生:“际此国家存亡所关,全恃民气激昂,为政府后盾,请勿漠视舆论,致激巨变,望立开释被捕学生,以慰人心。”由83家报馆组成的全国报界联合会还发出了“讨贼”通电,要求北洋政府惩处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等卖国贼,以谢国人,以彰公道。报界的集体声援有力地支持了爱国学生,给北洋政府以巨大的舆论压力,推动了“五四运动”的扩展。

  在上世纪30年代,报界还有两次大规模的联合发声行动。第一次是1936年“西安事变”发生后,国内201家报馆、通讯社联名发表《全国新闻界对时局共同宣言》,要求张学良立即释放蒋介石,护送其安全出境,以避免内战,避免分裂。这次行动由《申报》领衔,几乎囊括了全国各地的新闻媒体,声势颇为浩大,对“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起了重要作用。第二次是在1938年9月,全国102家报纸发表共同宣言《我们对本届国联会的共鸣》。当时,正是抗日战争的紧急关头,国际联盟在日内瓦召开大会,讨论中日问题。报界在宣言中代表中国全国人民呼吁国联迅速援助中国、制裁日本。宣言指出,中日战争关系到世界的安全与和平,也关系到国联自身的生存,“为了文明,为了人道正义,更为西方各国自身的利益,国联对日本在东亚大陆的疯狂,不能不速谋有效的制裁。”“援助中国与制裁日本,便是救中国,救世界,并救国联。”这次国联大会最终作出了制裁日本的决议,要求各会员国采取步骤对日本实施制裁。虽然国联的决议因欧洲局势很快发生剧变而没有得到落实,但中国在国际社会上获得了更多的同情,而日本则处于更加孤立的境地。

  多家报纸联合起来发表言论,能够扩大声势,形成宣传上的规模效应,但社会作用的大小,更主要的还要看是否代表了民意。在民国时期,民营报纸始终在舆论界占据主流地位,北洋政府几乎没有官办的报纸,国民党执政后虽然创办了大量的党报,但实际的影响力并不大,真正的舆论重镇还是《大公报》、《申报》等民营报纸。因此,当这些民营报纸联合发声时,往往被人们视为民意的集结,不能不给予充分的重视。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曾经成立“党报社论委员会”,统一撰写社论,由各地党报共同刊发。表面上看,也形成了一定的宣传声势,但这样的社论只是代表了官意,并不为读者所看重,因而起不了领导舆论的作用。

  (作者为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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