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参政及其弊端的思考

2010-08-26 14:09:00来源:青年记者作者:张庆胜

  自世纪之交至今,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走向了一个历史性的新阶段。在此阶段,网络日益深入到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形成了一种不容忽视的重要力量。众多公民通过网络介入、评论、干预社会生活和政策决策,使网络参政成为公民参政的一种方式。

  网络参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公民参政的新方式

  1975年周恩来在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在本世纪内,中国要全面实现四个现代化。①21世纪的曙光,昭示着中国第一代领导集体宏伟蓝图的基本实现,也映照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在新世纪现代化的征程中,中国昂首阔步地融入世界潮流。

  党的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中国经济稳步地向多元化方向前行。在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法制建设、参政机制和技术条件不断健全,为公民网络参政提供了制度和渠道的保障。据《温州商报》报道,从2008年12月29日开始,温州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截至2009年1月30日,共收到市民以网络和信函形式提交的线索105条,其中72条被采纳为提案线索,印发给市政协委员供其准备参加政协全会时参考使用。民主政治的不断进步,激发了公民参政的热情。

  公民参政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基层组织采用的面对面恳谈是手段之一,这种方法无需技术支撑,直接而有效。但作为设区市甚至省份和国家,恳谈显然不能实现远距离和大规模的接触,其交流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也非高层管理者所能承受,因此,利用现代科技扩大信息传播,优化公民参政的途径,加大公民参政的空间和机会,就成为新时代政府管理者必然的选择。发端于上世纪末的互联网,以其开放性、匿名性、自由性、无空间界限性等巨大的优势,在各种参政手段中脱颖而出,成为我国历史新阶段公民参政的重要手段。

  网络社会:一个需要规范和引导的公民参政领域

  网络参政是一个成长中的新生儿,它既有促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扩大公民参与体制内民主的途径等积极正面的作用,又难以避免无序化发展运行的缺陷。网络社会是一个需要规范和引导的参政领域。

  1.网络空间具有虚拟性、匿名性,许多上网个体穿上了“网络马甲”,无需为自己的言论承担法律和道德责任,有人可能失去自律,进入“去个性化”与“去责任化”状态。

  在网络环境中,信息容量具有无限性,任何团体和个人都可以在互联网上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他们通过网络下载信息,从登陆到发布都是由服务器自动完成,没有传统媒体那样的“把关人”层层审核,加上有“网络马甲”的隐身掩护,在网络上很容易出现信口雌黄、粗暴无聊、人身攻击的倾向。例如,2009年10月12日,有写手以“闫德利”名义开设博客,在发布信息的同时,还粘贴了大量闫德利的日常照片及艳照。博文自称曾经被继父强奸,后沦落到在北京卖淫,并患有艾滋病,更公布了引发媒体热炒的279个“嫖客”的电话号码,此事件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事后警方查明这些是闫德利的前男友杨某的诽谤陷害。②类似事情同样可以发生在网络政务上,造成恶意破坏政务活动、中伤公务人员、散布虚假政策信息、危言惑众等诸多挑战网络参政的恶劣行为。

  2.贫富不均、技术差异等原因会造成网络参政机会的不平等,这些必然给网络民主带来难以克服的负面效应。

  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拥有绝大部分的网络资源,而欠发达地区网络资源相对匮乏;城市网络资源丰富,而农村网络资源相对薄弱;有文化的人使用网络机会多,而文化水平低的体力劳动者往往无缘于网络。公民参政的本质是使所有利益相关人都能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而网络技术恰恰限制了很多人的参政,这是网络参政的悖论。现代社会的公民导向是平等、公平、和谐、共享,而技术精英却在某种程度上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操纵了网络参政的方向和范围,在涉及对民生问题的公共政策进行参与时,网络途径可能在城乡差别以及东西部巨大的“数字鸿沟”前陷入困境。排除在网络参政之外的农村与西部民众的政策意向可能被忽略,这就造成了网络参政的代表性弱和实际上的不平等。

  3.网络参与的非正常和非理性因素干扰网络参政的质量。

  非正常因素至少有三点:一是黑客侵犯政府网站,盗用滥用公民的个人信息,侵犯公民隐私,使公民的个人权利得不到保障,公正的参政也就落空。二是经济利益主体出于某种需要,利用技术和信息优势误导网络舆论,破坏网络参政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三是网络参政的法制治理缺席使得某些参政者将网络作为肆意妄为的平台,随意发表偏激言论,发泄对政府或他人的不满。

  非理性因素,一是部分网民好狠斗勇,崇尚暴力,性别错位,心理变态,导致了人与人之间情感疏远、紧张,公民参政可能受到情感上的伤害。二是在网络参与中存在“沉默的螺旋”效应。人们往往希望别人赞同自己的政策观点。自己的帖子点击量高,就欣喜地参与,并促使其向更大范围扩散。而参政中的少数派则会倾向于保持沉默,这样在公共政策参与时,可能形成“多数人暴政”的局面。

  4.网络信息泛滥可能引起政策执行的困难。

  在政府信息网络化的背景下,网络超越地域和空间界限的传输使信息爆炸,泛滥的信息有时会使政策执行无所适从。因为政府信息处理能力是有限的,而电子网络环境下大量的信息让政府工作人员感到迷茫。泛滥的个人政策参与信息,尤其是带有主观倾向性和私人情感因素的信息,可能干扰政策执行主体的辨别,导致政府部门规避政策偏差的执行能力大打折扣。

  5.网络参政有信息不对称的困扰。

  信息不对称是公共政策过程中的一大难题。“电子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为了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理论的推论代替不了现实的困窘,我国政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尚未解决,政策信息得不到完全公开。比如我国不少地方的“电子政府”网站疏于管理,流于形式,信息公开的程度可想而知。作为政策信息的发布者——政府,享有政策信息的权威性与公信力。他们在网络信息空间的缺位以及网络天生的自由与无序的状态,都会使公民的网络参政面临信息不对称的困扰。

  6.网络参政可能导致“信息霸权”和“政治欺骗”。

  美国学者罗斯科普夫就曾直言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仅存的信息霸权国,美国应利用信息时代的工具向全世界推行其价值观。在国内同样存在类似问题,部分“精英”和“意见领袖”,利用其现有的话语优势,形成“话语贵族”,把持了公共话语的走向。这样,贫困的下层人民相对的话语权利进一步缩小,在网络上,他们参政的机会和空间几乎是一无所有。

  政治欺骗是指为了谋取政治资本或私利而采取的混淆视听、引导公民或舆论支持自身利益与要求的欺诈行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个人或团体,有意利用网络散布欺骗性信息,动用网络“媒子”炒作有政治目的的信息,在合法而民主的网络“公示”中渗入有利于个人或团体的倾向性的内容,最终将公众诱引进自己设定的政治框架。“十万水军”这种现象,是网络“公关公司”为了商业等目的进行的网络舆论炒作行为,我们也要谨防它们涉足政治领域。防不胜防的网络参政圈套,是当今网络民主政治的毒瘤,需要我们擦亮眼睛认真辨别,这也是网络参政必须扫除的障碍。

  必须指出,尽管公民网络参政有明显的不足和潜在的缺陷,但它是科技发展的选择,是历史的趋势。我国要制定对策,扬长避短,加强引导,完善机制,使网络参政更好地服务于政务改革,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本文为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庶民权利与社会公正:当代网络舆情的现状与走向研究》(项目编号:XW1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注释:

  ①新华社2009年9月16日电:《新中国档案:四个现代化宏伟目标的提出》,http://news.qq.com/a/20090917/000207.htm

  ②《“闫德利事件”炮制者落网 前男友是谣言源头》,http://www.022net.com/2009/10-24/442319343112445.html

  (作者为江西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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