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持证记者”

2012-03-27 16:12:00来源:大众网作者:李曙明

作者:李曙明


  2月10日,新闻出版总署通报了中央电视台《达芬奇“密码”》报道调查情况。2011年7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先后两次对达芬奇家具质量问题进行报道,之后达芬奇公司举报节目内容失实、栏目组编导李文学利用报道索取钱款。新闻出版总署调查结论认为:“中央电视台的报道内容基本属实,达芬奇公司销售的部分家具存在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根据现有调查证据,调查组尚未发现李文学索取或收受钱物。”
  对新闻人来说,这是一个不坏的结果。我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是因为一旦达芬奇公司举报的记者“索取和收受财物”被确认,那么,它所伤害的,将不仅仅是李文学个人,也不仅仅是《每周质量报告》和央视。它将使记者特别是舆论监督记者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舆论监督环境也将因此恶化。
  不过,更值得新闻人关注的,是调查结论指出的央视报道的瑕疵,“存在个别采访对象的身份未经核实、结论不够严谨等问题……李文学不是持证的新闻记者,违规独立从事新闻采访,且节目播出后多次私下会见达芬奇公司负责人。”
  限于篇幅,别的问题暂且不表,单说李文学的身份。“不是持证的新闻记者”,这是调查结论中的定性。没有记者身份,不能独立进行采访,对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来说,这是再基本不过的常识。然而,现实却是,不仅这两期“惹事”的节目是他独立采访制作,据报道之前他也是佳作迭出揭开了不少行业黑幕。
  和持证记者相比,“非持证记者”所作的采访报道一定更不可信吗?倒也未必。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素养的“非持证记者”,完全可以做出真实可信的采访报道。问题在于,既然“没有记者证不能独立采访”是行业规范和职业要求,媒体“视其为无物”让“临时工”走上“一线”,就容易让人对媒体的规则意识产生怀疑。这不利于新闻公信力的树立。而一旦出现问题,该挨板子的不仅是“非持证记者”个人,也包括将其“推上前台”的“东家”。因为达芬奇事件,李文学的身份问题得以被发现。让人不安之处在于:如果没有这事儿,他是不是能在“记者”岗位一直干下去?全国有多少这样的“非持证记者”在为公众制造新闻?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新闻机构中领取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二)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 (三)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者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人员。”这里不想探究李文学为何没有记者证,我想说的是:在我有限的接触范围内,没有新闻采访资格却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现象比较普遍。毕业时间不长的学生,从其他行业转做新闻工作的,新闻单位内部从其他岗位转到采编岗位的……这些人中,相当一部分在尚未拿到记者证之前“提前介入”。这种“提前介入”,在有效缓解新闻从业人员不足的同时,也带来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公然违规,是其躲不过的最大质疑。
  “非持证记者”中,有不少出色的人才。但是,按照规定,只有“编制内人员”和“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人员”两种人才有资格领取记者证。新闻行业属于人才流动比较快的行业,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是:一个编制外人员,频繁跳槽在哪里都干不长,不断跳下去的结果,可能是在新闻行业干一辈子也没有记者证。笔者以为,如有可能,有关部门对申领记者证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时强化对持证者的监管。
  最后说一句:如果李文学的问题只是暂时没有记者证,那么,央视未必不可以留下他。
  (作者为《检察日报》评论员)
  来源:青年记者2012年3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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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国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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