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罚单”凸显中国食品安全治理信心

2016-06-08 11:04:00来源:大众网作者:冯文亮
 冯文亮
    食品安全,既是民生问题、社会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关乎社会稳定,人民身体健康,是社会治理的头等大事。而能不能管好食品安全,已上升到执政党合格与否的高度。这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习近平近年来针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屋建瓴的指导思想,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不断强化和落实。特别是食药监人,更要把握当下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难得学习机会,融会贯通,强化责任,落实监管,创新方法总结得失,共享经验,不折不扣转化为对百姓舌尖上的守护。

  众所周知进入6月份就意味着一年一度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开展。国务院食安办、中央文明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17个部门也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自6月13日至6月27日期间,围绕“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主题,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教实践活动。

  事实上,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自2011年成功举办第一届以来,已持续举办了五届,根据每一年的食品安全现状和治理目标,每一届都会确定一个新的活动主题,今年已经是第六届了,其主题是“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显然,这是立足于当下食品安全现状和监管模式而确立的主题,是下一个阶段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尚德守法,德法并举,共治共享,治享结合。不仅是对历届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的深化和加强,其所突出的共治共享的理念,更是饱含了新时期中央对食品安全治理和监管工作的殷切希望和要求。

  追根溯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总局自2013年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已织就了一张从中央、到省市、乡镇的无缝式食药监管网络,也查办了一些大案要案,在某种程度上扭转和遏制住了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高发的势头,并通过建章立制,监管实践等系统的工作,探索和总结出了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经验和模式。

  不容忽视的一个事实是,在食药机构组建和改革方面,全国尚未统一,有的地方采用的是独立的机构设置体制,有的地方采用的是大市场的理念,将食药机构纳入市场监管的体系。距离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建立权威统一高效的食药监管队伍”的理念相去甚远,仍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中央和地方合力去破解。

  值得一提的是,在执法方面,尤其是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全国食药安全治理工作开展的如火如荼,特别是有了“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做后盾,监管者们在执法过程中变得更有底气和信心。

  譬如,6月7日,平凉市政府门户网站显示,该市开出了自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的首张高额罚单。其缘由是经营者组织6名工人将过期盒装饮料回收,经过重新打印生产日期后,伪造成“合格”食品准备售卖。监管机构经调查依法扣押涉案盒装饮料64150盒,价值金额64150元。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一百二十四条“违法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据此,对其非法生产者做出了高达102万元的严厉处罚。

  与之相反的是,在新法尚未实施之前,面对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群众怨声载道,普遍认为监管不作为,处罚不严厉,难以发挥惩戒的震慑作用。

  那么,以平凉市为典型的“高额罚单”,无疑是平凉市党政一把手、市食药监局主要领导以及众多的监管者们上下齐心,齐抓共管的结果,是基层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和《食品安全法》的鲜活案例和先进做法。其背后是中国食药监管执法理念的转变,也是政府捍卫人民群众舌尖安全的国家缩影,更是汇聚群众力量,社会共治,共享经验模式,共享安全食品的重要一步,无疑是对本届食品安全宣传周献上的一份厚礼,意义重大。

  而事实上,不为大众所知的是,平凉市在2015年还彻底查处了盘踞在当地,且占有很大市场份额的“天天乳业”等假冒伪劣品牌食品生产经营黑窝点,黑企业,捍卫了法律的威严,为广大百姓所称赞。

  放眼全国食品安全治理,立足当下食品安全监管的复杂局面,我们可能会发现,在食品安全治理的坎坷道路上,还会有许许多多的鲜活案例和先进做法,平凉市的首张“高额罚单”或许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将近一周年之际,以及本届食品安全宣传周“共治共享”的主题大背景下,与某些地方政府在长期所持的地方保护主义态度相比较,平凉市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其“壮士断腕”的做法可圈可点,值得点赞,也值得其他地方政府和食药监管者们效仿和学习。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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