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环境污染企业岂能“一罚了之”?

2016-07-04 14:09:00来源:大众网作者:李志朋
作者:李志朋
    近日,昆明市环保局公布了有关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昆环罚字〔2016〕5号),该公司在堆放煤渣、气化炉渣、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过程中,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被罚款10万元。记者了解到,这家企业因为环保问题,从2014到2016连续3年被环保部门处罚。(6月23《春城晚报》

  环境问题无小事,保护生态靠大家。如今,生态环境建设是每一个人高度关注的事情,甚至成为了全国乃至全球的一种共识和战略。然而,见过任性的,没见过这么任性的,媒体资料显示,2014年全年,相关部门收到关于这个先锋化工公司的投诉达177次,而2016年3月16日一天,环保部门受理群众针对先锋化工异味投诉就达107件。公司因为超期试生产、违法排污等行为,2014年被罚款20万元,2015年被罚款10万元,2016年被罚款25万元,并被责令停产整治,如此“待遇”简直让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据了解,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由云南煤化集团和中国三峡集团两大国企出资组建,总投资约45亿元,曾被列为云南省级重点项目。也就是说,这是一家有国企背景的企业,但令人吊诡和不解的是,虽然连年被处罚,但污染物照样连年排放,投诉就没有间断过,着实给人一种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笔者觉得,整治环境污染企业绝不能“一罚了之”,“扬汤止沸”不可取,“釜底抽薪”是根本。

  “味道太浓了,特别飘到屋里那股臭气,更是坐都坐不住”、“平常严重的时候,从外边一过来,在路上脖子都会不舒服”、“烟尘出来,我们连菜都不敢吃,黑压压的,望得见菜上是直接糊起来一层”。这是百姓嘴上的陈述和事实,更是他们心灵上的恐惧和不满。生产成为了一种威胁,GDP建立在了牺牲美丽环境之上,但这些环境污染企业却将排放污染物、痛不思痛成为习惯,面对处罚不痛不痒,处罚过后不予改正,也就是说,罚款了,约谈了,处理了,可问题依旧、不管不顾、没有效果,那么做什么、说什么又有何意义呢。

  必须承认,整治环境污染的压力越来越大,新《环保法》已于去年正式施行,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于是,各地环保部门手握“法典”,重拳出击,严惩、严罚环境污染企业和行径,巨额环保罚单、“最大环保罚单”不断出现,可却陷入了这样一个“怪圈”,罚单大了,但治污效果却并不明显。其实,罚,不过是一种手段,它并不是目的。所以,还请环保部门多处发力、更狠更严、力求实效,千万不要“一罚了之”,让公众失望寒心。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牛乐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