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租房管理不能游离于法律之外

2016-07-12 09:47:00来源:大众网作者:刘建国
  作者:刘建国
    日租房,作为一种新兴房屋租赁业态,最大特点是方便快捷、价格低廉、按日结算。近年来,在各大城市的繁华区域,如旅游景区、车站、学校周边等地大量出现。(7月11日  《福建日报》)

  由于价格低廉,入住便捷,日租房必然会赢得部分群体的认可和青睐。但是,与此同时,日租房却因经营门槛低、安全隐患较多等等原因,容易对入住者的权益造成伤害。对于一些人来说,由于经济条件的原因,必然会倾向于选择日租房,如何对日租房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无疑显得尤为重要和必须。

  正如某位日租房主所言,“公安来查,会提前通知,即便查到了也不会怎样”。如此来看,当前的日租房监管,确实面临法律规定层面的真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如果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取缔,并对违法经营者处以拘留、罚款;若非法经营获利达到一定数额,还将根据刑法依法追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不过,就目前来看,日租房的性质在法律上没有被清晰界定,必然会给执法部门来带执法层面的掣肘和隐忧。

  其实,在一些地方,相关机构和部门对日租房做出了明晰的法律定位,确实值得借鉴和学习。比如,《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就明确规定,对日租房参照旅馆业进行管理。那么,通过立法的模式,将日租房纳入到监管的视野中,无疑为监管执法提供了标准和依据。不管是日租房的经营标准、依据,还是监管部门的权责等等,都会具有清晰具体的规定,避免了法律缺失的尴尬。由此,当务之急是出台相关法规,明确日租房的性质和管理办法,使执法部门不再面临无法可依的窘境。

  归根到底,日租房具有刚性的需求市场,宜疏不宜堵。立足于市场需求的角度,则应该充分完善法律法规,避免陷入到“无法而治”的模糊状态。唯有如此,日租房才能规范有序,而入住者的合法权益也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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