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尽孝列入失信黑名单具有标本意义

2016-07-26 14:15:00来源:大众网作者:张培国
 作者:张培国

  张老汉年逾古稀,生活困难,其儿子拒绝支付每月200元的赡养费。无奈之下,张老汉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天上午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法院将老人的儿子张某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张某因无法正常出行,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履行赡养义务。(725日京华时报)

  人到古稀之年,丧失劳动能力,正是需要儿女反哺尽孝之时,然而这位张老汉的儿子却不知道和父亲之前究竟有什么仇什么怨,弄得如此薄情寡义,甚至连每月200元的赡养费都不支付,由此搞到父子反目,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也未有效果,这位儿子甚至还把法院电话“拉黑”。此种报道出来,不孝子肯定会遭到唾骂而名誉全失。

  但问题并未根本解决。所幸的是,这位不孝子在旅游公司任导游,法院将其录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导致张某无法正常出行,这才让他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承诺履行赡养义务。笔者揣测,不孝子这次弯腰服软虽然未必出自本意,但毕竟是这一强制措施打到了不孝子的“七寸”上,使“黑名单”既起到了惩戒作用,又使不孝子的尽孝义务得到了有效履行,恐怕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由此可见,将不孝子列入法院“黑名单”有着积极意义,这次惩戒也会成为对待不孝子的一种处置样本。在民间道义丧失,法律强制介入,赢了官司丢了亲情的情况下,通过“黑名单”制度,既可以限制“老赖”人身自由,对其产生必要惩戒,又可以广而告之,使全社会对其类似行为给予唾弃,从而对他人产生警醒作用,可谓一举两得。

  令人担忧的是,类似的“黑名单”惩戒作用有其局限性。拿本案来说,如果这位不孝子不在公职单位上班,而是在家务农,不知道法院有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能够对其不诚信行为产生约束作用呢?恐怕类似的制度目前还并不健全完善。因此说,法院的这一处置行为看似成功,却并非全盘意义上的胜利。具体到各地来说,这种“黑名单”惩戒行为的推而广之,一方面需要法理的后盾支撑,另一方面还需要相关单位配套制度的众力支持。

  当前,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探讨尽孝问题正当其时。从本案处理来看,促使不孝子起到尽孝义务,一方面需要社会从道德范畴上发力,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尊老、尽孝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另一方面也需要法规制度使劲,尽快的完善好法规制度细节,让各地在实际执行中面对各种情况能够有章可循、可规可依。执法执门处在处理各种具体问题的最前沿,也不妨多探讨一些实例来进行创新探路,只要这种创新能够符合法理道义并能起到实际效果,不妨先行先试,总结出经验再进行推广。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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