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当直面“直播时代”新挑战

2016-08-22 15:09: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徐建辉
    89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多地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官方微博等渠道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国交警直播月”活动。截至21日,共进行了网络直播15场,由“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主持的微话题#执法直播台#总阅读量超过9600万次,评论量达到7500余条。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交警直播月”是第一次尝试,以后将把此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822日,《人民日报》)

  据了解,此次直播活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都分别结合本地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重点,陆续通过官方新浪微博平台开展视频直播,将一线民警执法管理过程全程、实时播出。直播中,不仅安排民警对现场执法依据、执法环节、执法流程进行专业解读,同时还与在线观看的网友进行双向交流,及时解答网友提问,增加直播的互动性和知识性。

  从实际反响来看,各地开展的直播执法活动受到了广泛关注和热议,人们在对交警上网直播执法的做法感到新奇的同时,更多表达了对交警部门勇于创新尝试、主动拥抱网络,敢于公开接受社会审视和公众监督的赞赏之情。例如据报道,在820日夜间山东潍坊交警开展的直播执法活动中,就引来3万网友围观,收获了5.5万人次的浏览量。网友纷纷表示:这种形式太棒了!”“交警同志辛苦了!这种形式真的太棒了!执法过程公开透明,点赞!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深度应用,以及以自媒体、视媒体、多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平台的不断涌现和广泛普及,全面改变了当今的舆论传播格局、执法监督环境和整个社会生态。交警作为一个天天和驾驶员、老百姓面对面打交道的一线警种,自然不可能“断网下线”,必须直面这个全向透明、全面围观、全时传播的“直播时代”的各种挑战。一方面,交警部门应当充分认识“直播时代”对执法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使每名交警的每次执法过程乃至每个执法动作都能达到“直播”水准;另一方面,交警部门应当深入革新思维与工作模式,积极适应“直播时代”新形态,善于将网络方式、直播手段拿来“为我所用”,趋利避害,使其成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新阵地、动员组织群众参与交通安全治理的新途径和传递执法善意、展示严格公正执法形象的新平台。

  正如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所言,开展“全国交警直播月”活动不是“作秀”,而是深入贯彻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精神,推进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的一次创新尝试。应当相信,利用新型媒体平台和网络直播方式展示交警具体执法全程,能够吸引更多网民广泛“围观”交警执法,这样既可以使人们直观了解不良交通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生动获取交通安全法规常识和安全出行知识,更加理解交警执法工作的意义和实效,同时对交通违法者也形成了一种“镜头震慑”,对民警的执法行为和规范意识也是一种监督和鞭策。

  其实,直播执法不仅交警部门可以做,对其他警种,乃至所有执法部门都有借鉴意义。直播执法的“网红”,当是每一名执法者的镜鉴。毕竟,通过直播执法,将违法者、执法者和广大围观者共同置于一个个真实的执法场景之内,对三者都是一种生动而深刻的教育,对严格守法、规范执法、依法监督三方面都将是一种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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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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