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拿“没床位”将录取学生拒之门外

2016-08-23 13:22:00来源:大众网作者:李海丰
 李海丰
  近日,很多家长反映称自己孩子被广西工商学校录取了,但去学校报到的时候却被告知,招收的名额已经爆满了,不能再注册了。学校回应称:发2000多份通知书,今年来了1000多人,床位只有900个,来的人太多,没床位了!(来源:广西日报2016-08-22)
  无疑,对于广大莘莘学子而言,考入一所理想大学,我想,是每个人的梦想,能够进入大学校园继续深造,同样也是一件值得祝贺和高兴事情。当看完广西一学校拒收有录取通知书学生的报道后,笔者也感到非常气愤,非常理解被录取学生和家长们被拒之门外的心情,不难想象,换做任何人,遇到这种事情肯定都非常气愤,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学校的奇葩回应。笔者不禁要问,“没床位”跟学生有毛关系?岂能拿“没床位”将录取学生拒之门外,很显然,这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据广西工商学校招生办的一位负责人称,以往新生报到率在20%左右,为了保证生源,学校采取多发放录取通知书和预定床位的方式,没想到今年会出现“僧多粥少”的局面。笔者认为,广西工商学校这种“多发通知书、预定床位”的做法看似无奈之举,实则只为学校自身利益着想,置法律规定于不顾、拿学生的合法权益开玩笑。从法律角度看,学生《录取通知书》的法律性质为要约。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产生法律约束力,除在法定期限、法定情形下,不得撤回或者撤销;要约方发出要约后,便对要约发出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要约方不得随意撤回或者撤销要约。如果要约发出方违背录取通知书对学生不予录取,属于违约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广西工商学校仅以“没床位”为理由而拒收新生,属于违约行为,应该承担必要的违约责任。与此同时,广西工商学校拒收新生,也是对学生合法教育权益的侵害。如果这些被拒收的学生,不能进入该校或者其他学校进行学习,很可能会影响这些学生未来的发展。
  事已至此,在笔者看来,广西这所学校必须正视自身招生存在问题,尽管广西工商学校的负责人称,会将这些学生推荐到其他的学校,保证学生能上学,但其所作所为给广大职业技术学校也提了个醒:学校多发录取通知书,并不是解决招生问题的良策。针对当前中专生源数量锐减、生源质量下降的问题,中专学校应该从增强服务意识、改善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优化招生环境等方面入手,通过优良的学校管理和优质的教学质量,来吸引学生、留住学生,而不能采取“多发通知书”这种治标不治本、投机取巧的方式,否则无异于“自毁前程”,最终损害的是中专教育的整体形象,影响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希望各大院校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从而确保广大莘莘学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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