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几块钱学生能负担”成了学校“潜规则”

2016-10-17 11:07:00来源:大众网作者:刘正猛
 刘正猛
    1015日选修,1021日至23日,陕西省的商洛学院将迎来40周年校庆。这本是件喜事,可许多学生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学校要求在校师生向学校“捐款”,在执行过程中有些分院甚至变成了强制捐款。有学生网上发帖吐槽:我们又不挣钱,凭啥捐款?校方回应:35元都可以,这点能力学生还是有的。(1015日《华商报》)

  我国公民依法享有财产所有权,即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力之一,也是学生的基本权力。因此,学生对自己的个人物品享有法定财产权,包括学校和教师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剥夺。面对“这点能力学生还是有的”,在笔者看来,别让“几块钱学生能负担”成了学校“潜规则”。

  尽管法律已经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仍然有部分学校无视法律,直接或者变相地侵犯学生的财产权,更有甚者还能理直气壮地宣称“几块钱学生能负担”。据调查,我国侵犯学生财产权的情况在部分学校似乎已成了一种“潜规则”。形式多样,主要有“交班费”、“印试卷”、“组织活动”等为由向学生摊派费用。

  上述新闻中的“商洛学院”就是以“学校搞校庆”为由强制让学生捐款。每个学校应该会为各自的类似于“周年校庆”等大型活动预算活动经费从而从学校的教育经费中划拨,那么该学校为何还要让学生捐款呢?是对教育法律法规不熟悉,还是另有隐情呢?

  根据该校学生同时晒出老师催学生们交钱的通知:“接院里通知,校庆捐款,原则自愿,但是现在不是讲原则的时候了,也是迫不得已了,老师一人300500元,学生最少50元……”明明说35元都可以,为何又要求学生最少50元呢?还言明尤其是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还有拿了奖学金、助学金、贫困补助的学生,不捐就要取消资格。如此赤裸裸地威胁学生,如此表里不一的学校竟然能被省教育厅确定为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在笔者看来,究其原因,还是监管“灯下黑”才让部分学校“有机可趁”。因此相关部门应狠抓监管问题,对所在辖区的各个学校严格监督并不定期抽查,一旦发现有侵害学生权利的现象即刻严惩不贷。同时加大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全面消除“教育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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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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